日前,受冠状病毒影响,国家、高校等单位出台相关政策,事关高校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学位论文答辩、就业招聘等安排,相关通知发布!
五部委:暂停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明确了6个方面就业工作举措:
一是有力确保重点企业用工。
二是做好返岗复工企业和劳动者的疫情防控。
三是关心关爱重点地区劳动者。
四是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
五是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举措。
六是推广优化线上招聘服务。
其中提到:
暂停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鼓励高校和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延长报到接收时间,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为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签订、报到手续。视情调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笔试面试时间。加强求职心理疏导。
暂停举办现场招聘和跨地区劳务协作,加大线上招聘力度,大力推广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确定并公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窗口开放时间,引导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尽可能网上办、自助办,切实加快审核进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全文如下:
湖北:利用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
湖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尽量不延迟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利用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
科学合理组织好2020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尽量不延迟毕业生的毕业时间。
延迟开学期间,教师要安排好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提出任务要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指导,要求学生按照老师布置的任务要求,开展查阅文献、准备开题报告等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的前期工作。
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充分利用网络视频、音频和电话等方式进行。
北京: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开始时间推迟到3月1日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与市教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出台暂停现场招聘、鼓励线上服务、简化就业手续、推迟业务办理时间四项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全便捷举措。
原定春节假期后开展的各类现场招聘活动一律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开展线上就业服务,鼓励支持用人单位通过网络等形式开展宣讲和招聘。按照要求,用人单位要主动与高校加强联系,通过短视频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进行宣讲,采取电子邮件、传真、网络、视频等手段开展简历投递、在线笔试面试,减少毕业生流动。
就业手续也将简化优化。用人单位、高校可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与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因客观条件制约,学校可依据个人承诺书及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照片,为毕业生办理就业、升学、出国(境)等手续,并以适当形式向毕业生反馈办理结果。待疫情解除后,毕业生将有关材料原件交至学校。
2020年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开始时间推迟到3月1日,结束时间延至12月31日;延长就业报到、求职创业补贴办理时间;视疫情变化情况,适时启动乡村教师特岗计划、乡村振兴协理员招聘工作。
江西:高校毕业生需现场办理的业务改为邮寄或网办
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发布公告称,将四项高校毕业生需现场的业务改为邮寄办理,另有两项业务可网上办理。
可邮寄办理的业务共有四项,分别是:省外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省外高校毕业生就业改签手续,省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改签手续和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疫情防控期间,报到证遗失补办、党组织关系转出两项业务可网上办理。
江西省高校毕就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邮寄办理和网上办理完成的业务,从2月3日起,在疫情防控期间内,可到省毕就办办事大厅现场办理,但务必配合做好以下相关工作:必须全程戴口罩办理相关业务,未戴口罩人员不得进入服务大厅办理任何业务;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红外线体温监测,如出现发烧症状,请迅速前往医院就医,不得进入大厅办理任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