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澎湃新闻注意到,根据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今年6月至9月开展了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这是高等教育法颁布以来首次开展的执法检查。
前述报告指出,有些高校基层党建存在逐级弱化、“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有的院系党组织职能定位不清晰,作用发挥不够。
少数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建工作存在短板。高等教育法第39条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加强党对高校全面领导的要求相比,有的高校党委管方向、谋大事、做决策能力不足;有的高校党委书记、校长配合不好,难以形成工作合力;有的高校“大事议不透,小事议不完”,决策议事规则有待完善。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还没有完全贯通到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三全育人”格局还未完全形成。有的高校存在“调门高、行动少”、思政工作“表面化、碎片化”的现象。一些高校思政课教师配备未达标,有的地方缺口近30%。
对此,报告建议,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统筹解决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数量和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