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考信息 > 资讯动态

准大学生看过来 入学如何“三不愁”

时间:2019-08-13 18:41:45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随着高考录取进入尾声,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准大学生们,已开始筹备崭新的大学生活。为了帮助即将升入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全面了解国家资助政策,解决经济上的后顾之忧,记者近日采访了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解读今年资助政策的亮点和变化。

  这位负责人表示,本专科教育阶段是资助政策最完善的学段,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

  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扩大 标准提高

  今年,针对大学本专科新生的利好消息很多。早在3月,教育部会同四部门印发文件,解决了军队院校招收无军籍地方大学生资助问题,将军队招收无军籍地方大学生纳入国家教育财政拨款及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工作已经落实,体现在三个方面。

  增加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从今年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5万名增加到6万名,增加的1万个奖励名额全部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从今年起,将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10%,即由目前的3%提高到3.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将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同时,将同步提高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

  入学前不用愁 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带着大学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还可以申请新生入学资助,获得路费补助和短期生活费补助。

  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预科生都可申请办理,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自付利息,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本利率执行。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生可毕业3年后开始还本。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年7-9月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新生入学资助,则按“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的标准,为省内特别困难的全日制大学新生提供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就读高中学校申请。

  入学后更不愁 各类奖助学金项目可申请

  据介绍,大学的新生报到现场都开通了“绿色通道”,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或者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入学后,高校学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等国家和省资助项目。

  另外,还有学校资助和地方资助等辅助措施。学校设立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利用事业收入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实施校内资助。一些市(州)、县(市、区)还设立了对本专科学生的奖助项目,具体政策可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新生入学后 九大资助项目解后顾之忧

  ●国家助学金。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从2019年起,资助标准从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至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三个档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预科生,每年9月可向就读学校申请。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每生每年5000元的标准和全日制在校生3%左右(从2019年起,高职院校资助比例提高到3.3%)的比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符合条件的本专科学生,每年9月向就读学校申请,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国家奖学金。按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从2019年起,全国每年奖励人数由5万名增加到6万名(其中高职院校学生由0.5万名增加到1.5万名)。符合条件的本专科学生每年9月向就读学校申请,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校园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预科生,如果没有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校后可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贷款用途、贷款标准、贷款年限和贴息政策等,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致。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对2016年秋季学期及以后新入学的四川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直到毕业。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年9月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申请。同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入)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减免学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年9月向就读学校申请。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资助,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年9月向就读学校申请。

  ●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年9月向就读学校申请。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和提供的校内外项目及机会,帮助其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其学习和生活条件。

相关内容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