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3日,作为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市,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分别发布本省市实施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由此,2014年启动的高考综合改革由试点迈入推广阶段。为使大家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和理解改革方案,小编汇集了专家解读文章,以飨读者。
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上海、浙江启动首轮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上海、浙江改革试点平稳落地后,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启动了第二批改革试点;近日,河北、辽宁、湖北、湖南、江苏、福建、广东、重庆8省市公布了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我国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从试点阶段迈入了逐步推广阶段。
第一,不忘初心,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设计初衷是“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从上海市与浙江省第一批改革试点省市的实践来看,改革平稳落地、成效明显。一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3+3”考试科目设置增加了学生选择机会,初步实现了文理融合;完善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试内容改革强化了对学生能力的考查,引导学生的全面发展。二是促进高中学校特色发展。高中学校深化课程改革,开设特色课程,重视综合素质评价,推动了高中学校办出特色、多样化发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探索选课走班、进行教学评价,促进了高中教育现代化进程。三是促进高校科学选才。逐步取消录取批次,实施平行志愿投档,探索多元评价,促进高校科学选才和探索多元录取方式;倒逼高校增强质量意识,调整专业结构,促进中高衔接。8省市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依然凸显了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促进高校科学选才的改革初衷与价值取向,为确保国家总体改革设计平稳落地奠定了基础。
第二,因地制宜,促进高考科学性与公平性。与试点省份相比,8个省份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主要在4个方面进行了政策微调:一是“3+1+2”考试科目设置。除语文、数学和外语3科统考外,设定物理或历史为首选科目,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选择2科作为选考科目,在增加学生选择性的基础上,强调物理和历史学科的基础性地位;与试点省份相比,这种选科设置方案将选考科目组合调减为12种,有利于降低中西部省份高中学校选课走班教学的难度。二是改进选考科目赋分办法。物理、历史科目采用原始分计分,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另外4门选考科目实施等级赋分,并确定为“一分一档”,增加考试区分度,以适应生源大省的投档录取。三是调整选考科目考试安排。8个省份均将高中选考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份夏季高考同期举行,并且将考试次数确定为1次,有利于保证高中教学秩序、减轻基层中学教学工作负担。四是调整外语科目考试安排。河北等6省市拟只在6月份组织1次外语听力和笔试考试;江苏省和广东省拟在6月份组织1次外语笔试,而将外语听说考试放在平时并实行机考。这种安排既有助于缓解外语考试在命题、组织管理方面的压力,也符合各地基础教育发展的实际。总之,8省市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考虑了区域差异性,有利于改善高考改革的科学性与公平性,推动改革平稳进行。
第三,多元探索,高度关注改革的风险点。高考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是一项高关注度、高利害性的综合改革,其科学性和公平性等问题会给利益相关者带来巨大的影响,在某些关键环节上“容错率”较低,甚至不允许“试错”。因此,在改革过程中要尊重教育规律,坚持循序渐进,对改革的复杂性及其可能带来的风险要有充分的认知。随着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增加,高考改革的复杂性也在增加,全国范围内存在文综和理综传统考试科目、浙沪等地“3+3”考试科目、8省市“3+1+2”考试科目等不同的设置,这无疑将会增加考试机构和高校招生工作的难度,必须认真研究。总之,对高考综合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跟踪研究,广泛听取各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尤其要重视高中校长和教师群体对方案制定和执行过程的参与,加强科学决策,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第四,协同推进,完善高考综合改革保障机制。我国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实施新方案的8个省份与浙沪教育发达地区、中西部地区省份与东部地区省份的教育基础条件均存在差距,要重视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协同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一是加强省级统筹力度。政府各部门要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增加对高中教育的投入,重点解决高中大班额问题和师资结构性短缺问题,保障与高考改革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多方探索增加高中教师编制。二是促进教考联动。结合各个省份的实际情况,逐步实现新高考、新课标、新教材的统一,为深化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提供良好的环境。三是推进中高衔接。高等学校与高中学校之间要加强招生与培养的联动,共同探索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协同开展高中学生的生涯规划教育。总之,要形成政府与学校、考试招生与人才培养、高中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协同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的稳妥实施。
(作者系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