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高校综合评价可以用证书、发明、专利、论文等进行作为报考条件和初审通过依据。
而在2019年的通知中要求,不得简单以论文、专利、中介机构举办的竞赛(活动)等作为报考条件和初审通过依据。对拟认可的赛事证书,要以权威性高、公信力强的学科竞赛为主。
以上这句话几乎和《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一致。可以看出,因自主招生政策调整,今年综合评价招生同样受到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