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出炉的北京市新高考试点方案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史无前例的降到了60%,其余部分被“综合素质评价”所取代。消息一出,舆论哗然,有网友毫不客气地吐槽说,这是要倒车搞“举孝廉”?即使北京教委出面澄清,依然得不到舆论认可,甚至遭到了更加激烈的争论。由此可见,公众对于所谓“高考改革”极不满意。
自2003年起,高校自主招生已走过了15个年头。自主招生的规模和影响力越来越大,而遭到的诟病也呈指数式增长。自主招生饱受诟病,有两方面主要原因:选拔过程缺乏公开透明,选拔标准非常不合理。两方面的因素叠加,使得自主招生严重缺乏公平性,越发难以得到公众的认同和信任。
缺乏公开透明导致的招生腐败
自主招生制度自诞生以来,一直存在过程不透明的问题。《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2017年发起的一项调查显示,61.4%的受访者认为自主招生“不公开透明,留下腐败空间”[1]。群众的观感绝非无中生有——尽管具有自主招生权限的高校都出台了遴选机制,但具体的评分过程却不由公众知晓,很容易造就充足的黑箱操作空间。对考生的许多评价基于主观标准,缺乏客观公正的评价机制。“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是现实中确实存在的现象。于是某些有关系、有社会资源的家庭,只要搞定了高校里关键的“少数人”,就能给自家孩子打造一条“终南捷径”。
如同东汉“举孝廉”的重演,高校自主招生的不透明造就了严重的腐败。中国人民大学前校长纪宝成曾堂而皇之地说:“(招生腐败)跟官员腐败一样……几率一定是很小的…”[2]。然而2013年,中央巡视组偏偏就在中国人民大学打下了一只大老虎——该校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因利用自主招生等权力大肆收受贿赂被立案调查,涉案金额数以亿计。
然而纪宝成并非个例,曾有媒体调查文章揭露自主招生中的种种腐败通道:改分,点招,赞助,调剂,调档…[3]一言以蔽之,权力寻租的空间无处不在,令人不忍卒视。
选拔标准严重缺乏公信力
虽然参与自主招生的高校都制订了一些选拔标准,但是标准本身就很成问题——有些标准构成了事实上的变相歧视,还有一些标准纯属拍脑袋的产物,甚至有“萝卜招聘”之嫌。
先说变相歧视的事情。现如今,自主招生往往与具有天然优势的“超级中学”对接。清华北大率先推出由各省“超级中学”推荐自主招生候选人的政策,许多高校亦群起效尤。2018年,仅石家庄二中就有超过两百人次获得加分优惠政策[4]。“超级中学”本身就是基础教育资源分配高度不均衡的产物,而自主招生对“超级中学”的青睐,更加剧了“超级中学”对于优质教育资源的路径垄断。笔者有多位大学同窗,十几年前以一己之力从县城中学考入全国一流学府。如今他们却不由得感慨——从前县城的中学每年还能有几个学生考入一流大学,成为老师们激励下一届学生的励志故事;现如今,县城中学连续几年都没有学生迈入一流大学的门槛,“励志故事”又从何说起?
众所周知,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倾力打造的“超级中学”,一个省里也就那么几所,而且多位于中心城市。绝大多数四线以下城市并没有“超级中学”。可是另一方面,大都市的人口容量毕竟有限,中国多数人口其实居住在四线以下城市。出身于四线以下城市的孩子又没有什么“原罪”,凭什么被活生生剥夺上升途径?即使在“超级中学”的学生群体中,能够获得推荐资格的,也有很多是“家里会运作的”考生。许多高校站在本位主义的立场上制订自主招生政策,恐怕从未思考过宏观社会层面的公平问题。
还有些高校以“社会实践”作为自主招生的选拔标准,这也已经演化成为变相歧视。在某些养尊处优的高校学者看来,只有去国外参加交流学习项目、去知名企业总部实习等光鲜的经历才算“社会实践”,而这类光鲜的经历无一例外地需要家长的金钱和资源铺路。另一方面,熟悉农业合作社的养殖技术、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流程等货真价实的社会实践,反而是他们看不入眼的——十几年来还没听说过有高校破格录取这样的学生。那些用金钱和资源铺路才能换来的所谓“社会实践”,是普通家庭的孩子能参与的吗?是广大农村的孩子能想象的吗?按照这类荒诞的标准,假如沙滩练字的欧阳修、划粥割齑的范仲淹穿越到今天,都会因为“缺乏社会实践”而被剥夺上升途径。
在变相歧视之外,自主招生中拍脑袋的评价标准比比皆是。许多高校制订的自主招生标准中,赋予“才艺”以很高权重——声乐、弹钢琴、诗朗诵、甚至跳健美操,都可以换得高考中大幅度降分录取。问题在于,如果一个人并不拿艺术当饭吃,那么“才艺”就仅仅属于个人爱好的范畴。高校的职责是为国家选择和培养人才,归根到底要为国家利益服务。琴棋书画玩得再好,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有多大关系?软件编程、科普写作等真正有益于现代化建设的才能,反倒是自主招生中很少考量的。非艺术类高校把个人爱好层面的东西纳入自主招生的标准,与搞选美大赛的思路并无本质区别,损害了为国家选拔人才的严肃性。
自主招生早已背离初衷
十几年前,教育部允许高校自主招生的初衷,是“防止埋没特殊人才”。记得当时有许多媒体评论道:钱钟书这样的人才理工科不行,在高考中可能就被筛掉了,自主招生才能给“奇才”更多的机会。
然而以上述初衷来看,现在自主招生的规模和比例已经明显过大。2018年,全国参加自主招生的高校有90所之多,总共有152987人次通过了初审,最终来自不到500所中学的31641人次获得了不同的加分优惠政策[4]。请问,我们国家什么时候有这么多“被埋没的奇才”?要说一年能有几万个钱钟书,各位信吗?
实际上,尽管高校获得了自由选择学生的权利,但整体生源质量却没有获得真正的提高。观察者网2016年的文章就指出:“…我们追踪调查得到的结论是,全国总体通过自主招生上大学的学生质量并不明显好于高考学生质量,但是清华、北大等优势大学却能够在自主招生群体中争取到真正最好的学生。”[5]
自主招生的诸多问题,来源于先天不足——靠主观标准选拔人才,而负责选拔的人本身并不受到监督。这种路数已经被历史证明是极为失败的,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与之如出一辙,最后造成的结果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造就了数百年腐朽没落的士族政治。相对公平的科举制取代九品中正制,其实是重要的历史进步。
自主招生的初衷,未尝没有道理。但是手段要为目的服务,自主招生的错误手段,使它注定不可能达到理想的目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要想让自主招生走上良性的轨道,小修小补无济于事,必须进行一场彻底的改革,这正是我们接下来要探讨的。
自主招生应走向何方?
对自主招生的改革,必须坚持反对自由主义、本位主义的立场,将自主招生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意义的改革方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大大压缩自主招生的比例。自主招生的机会,只应该留给那些真正有特长、并且愿意为国家和人民发挥特长的宝贵人才。如果某些富二代希望依靠金钱铺路闯进名校,还是去欧美国家的私立大学比较好,中国的公立高校不是他们为所欲为的地方。
2.自主招生程序透明化。高校应摒弃黑箱式的操作,由社会各界来参与监督自主招生的进行。在一切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以客观标准取代主观标准,并向社会公示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以保证选拔的公平不受质疑。
公信力极高的自主招生,其实在2003年以前就有。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兴办的少年班。中科大少年班严格地以个人学力水平作为选拔标准,入学考试比高考更有挑战性的,但整个过程高度透明,堪称绝对意义上的客观标准。自改革开放以来,少年班在全国范围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从未有人质疑过少年班选拔人才的公正性。
与之相似的是法国教育系统的大学校(Les Grande Ecole)制度,应届考生按自愿原则报名参加更严苛的考试,进入比普通本科更高一级,要求也更严格的“超级本科”就读。
3.自主招生标准合理化。教育部应及时出台指导意见和必要的规范,敦促各高校建立具有公信力的自主招生标准。说得更具体一些就是:
考察标准以客观标准为主,客观标准以个人学力水平为主。
废除高校与名牌中学、“超级中学”直接对接的机制,破除路径垄断带来的实质不平等。
不应设置以家庭经济状况为门槛的考察项目,保证广大考生皆有机会参与公平竞争。
应当将对现代化事业真正有益的才能和劳动技能纳入考评标准,而文艺方面的个人爱好不应纳入考评标准。例如,考生小小年纪就拿到含金量很高的行业认证(例如微软技术系列认证),或者拥有通过PCT途径申请的国家发明专利(对发明人的真实性有严格要求),才是值得鼓励的发展方向。
4.自主招生规则的制订者,自主招生过程的执行者,必须接受严格监督。选拔人才是一种极为重要的权力,掌握这种权力的人,如果不接受监督,就必然走向全面腐化——“举孝廉”和“九品中正制”的堕落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个道理。
高校制订自主招生规则,应设置公示期。在公示期间,教育部应接受群众通过互联网等各种途径提交的意见,及时给出负责任的反馈,并将指导性意见传达给下属高校。这样才能保证自主招生规则制订的合理性。
高校内部参与自主招生的教职人员,事先应签署廉洁保证书。教育部和拥有自主招生权限的高校,都必须为自主招生设立专门的投诉渠道,所有投诉必须得到反馈。一旦发现自主招生腐败的线索,高校纪委应第一时间介入;如案情严重,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也应该介入。
结语
公平的高考,是中国历史上人才遴选经验的结晶,也是防止阶层固化的有效途径。如果有人想要借自主招生之名破坏它、堵住阶层上升的通道,人民群众是不会答应的。
笔者曾与许多生于20世纪60年代初的人深入交流过。从年龄来说,这些人都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参加高考的。当时的高考录取率很低,1978-1980年分别只有7%,6%,8%[6]。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之初的大学生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在各个单位都是重点培养对象。因此,在改革开放之初能否考上大学,会造就此后人生境遇的很大差别。当年的落榜者们在回首往事的时候,往往感慨自己当年不够努力、或者天分不够,造就了许多遗憾。但他们普遍将高考失意归结于自身的原因,没有人因此仇恨国家或咒骂体制。其实,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心理学现象:如果存在公认的公平制度,人们可以接受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反过来说,如果缺乏公认的公平制度用于分配资源,无论谁觉得自己受了委屈,都会产生掀桌子的冲动。
毁掉公认的公平制度很容易,而建立一套这样的制度却非常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