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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8高招工作意见明确 自主招生材料虚假算作弊

时间:2018-04-22 10:31:41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日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下简称《意见》)。高考时间为6月7—9日,文科类、理科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80分。同时,《意见》对各类特殊类考试的纪律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据了解,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政策与去年相比,总体上保持稳定。今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模式依旧是“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今年高考考生的志愿填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1小批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在违规处理上,省教育考试院进一步明确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属于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据悉,教育部授权省级招委会组织的省级统一考试和授权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及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等类型招生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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