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高校招生继续执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考试方案。考试实行“3+X”科目设置。“3”指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X”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其中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余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750分。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考试科目及时间:6月7日,9:00—11:30,语文;15:00—17:00,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6月8日,9:00—11:30,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15:00—17:00,外语(听力测试在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