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个月,2016高考就要开始了。2014年9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拉开了新高考改革的大幕。那么,2016年高考有哪些新规需要注意呢?
1.全国卷增至26个省市区
除北京、天津、江苏、上海、浙江等5个省份外,全国26个省份均采用全国卷
其中,山东、四川、海南部分科目使用全国卷,部分科目自主命题。
2.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报考
教育部2015年规定“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不得报考。2016年在此基础上,规定补充了“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
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按各省(区、市)的办法执行,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4.残疾人参加高考有了明确的管理规定
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要求,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5.高考作弊将首次纳入刑法范围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在普通高考、全国研究生考试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将入刑定罪,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
6.指静脉验证等措施防替考
教育部2016年3月发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要结合各地实际,采用二代身份证现场报名确认、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或指静脉等生物特征、及时进行信息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
指静脉验证
一种新的生物特征识别技术
利用手指内的静脉分布图像来进行身份识别
与指纹识别在程序上大致相同,但指纹易被复制,指静脉目前被复制的可能性约等于0
7.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只留5项、鼓励类全部取消
《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只保留5项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烈士子女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8.录取结束时间推迟
教育部明确,2016年全部录取工作应在8月底之前结束,2015年为8月20日之前结束。
9.多个省份录取批次合并
2016年,包括河北、江西、辽宁等在内的多个省份明确,将本科第二批与第三批合并为本科第二批。上海则将合并录取本科第一、第二批。
10.填报志愿结束前招办不得向高校提供考生成绩
教育部明确,2016年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来源于:新浪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