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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6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时间:2017-09-22 22:09:34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河南省2016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出炉: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均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6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一、报 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豫招普〔2015〕36号)文件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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