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考信息 > 资讯动态

2016年高考加分政策出炉,加分不超过20分

时间:2017-09-22 22:05:36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2016年高考倒计时已不足百天。3月8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今年全国统考时间不变,仍于6月7日开考,但各批次完成录取时间较去年推迟11天,将于8月底结束。另外,根据教育部8日发布的2016年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明确了今年加分项目以及分值,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在加分方面,教育部明确: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加分项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分值不得超过5分:

①省级优秀学生;

②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③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④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⑤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⑥获得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①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③烈士子女。

来源:央视新闻、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