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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16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22:01:07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天津大学2016年保送生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3日14时;详情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在高中阶段被遴选为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 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取得省级招办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可根据我校下达的推荐计划,向我校英语专业推荐具备保送资格、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注:上述学生均须获得教育部保送生资格。

  二、报名程序

  4. 网上报名

  符合我校保送生报名条件的同学,需要在规定时间登陆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tju.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保送生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填写个人详细信息,信息提交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表,请将报名表用A4纸打印出来,与其他材料一起寄送至我校。

  注:考生请务必牢记网上报名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邮寄材料是否送达、初审结果、测试安排、测试结果等信息。

  5. 材料准备

  保送生:1)报名表须所在中学校长或主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2)报名表后须附符合保送资格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成绩单(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个人自荐信及其他可证明“申请理由”的支撑材料。

  其中外语保送生:1)报名由所在外国语学校统一组织,集体报名。报名表须所在中学校长或主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将我校分配的推荐号贴在报名表左上角;2)报名表后附高中成绩单(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自荐信及其他可证明“申请理由”的支撑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须装订成一册,且第一页为保送生报名表,以快递形式邮寄至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截止日期以收件日为准,过期无效。信封上请务必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三、资格审查

  6. 我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tju.edu.cn)保送生报名系统中公布初审结果,同时公布选拔测试相关事宜,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四、考核

  7. 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测试。测试内容为综合面试。

  五、资格认定和公示

  8. 根据测试成绩,我校将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保送生人选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各方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合格人选。

  六、录取原则

  9.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并参考测试合格者的志愿情况安排专业,接收保送生的专业目录见附件。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外语保送生专业均安排为英语,且进校后不能转专业;但外语保送生进校后可根据自身情况及学校要求选择辅修专业进行学习。

  10. 我校将拟录取保送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在收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录取审批表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日程安排

  11.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3日14时;

  12. 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16年1月13日14时(以收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13. 测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

  14. 测试地点: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不设外地考点,具体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八、监督和约束机制

  15. 天津大学保送生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1)保送生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所有取得我校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必须经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相关网站公示合格,并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批准,方可被录取;

  3)如有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学生被认定的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4)其他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九、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十、本实施方案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楼A116

  邮编:300350

  联系电话:022-27405486

  传真:022-27401800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