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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5年化学竞赛(决赛)选拔程序和办法

时间:2017-09-22 21:53:16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根据2015年“中国化学会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省级代表队队员选拔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浙江省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浙江省化学会竞赛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浙江省选手参加省级代表队选拔的程序和办法。

一、选拔的原则

1、选拔考核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参加选拔的学生必须是当届全国高中化学竞赛初赛一等奖获得者。

2、学生的考试成绩是选拔的唯一标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遴选学生作为省队选手。不设置学校人数上的限制。

二、选拔的程序和办法

1、选拔工作在理事长和秘书长领导下有组织、分步骤地进行,建立选拔工作小组。其办事机构是化学竞赛工作委员会。

2、采用当届全国高中化学竞赛初赛一等奖获奖学生自愿报名和学校汇总上报的报名方法。

3、选拔考试分两部分进行,为期一天。考试内容按中国化学会公布的“决赛基本要求”。

上午:理论考试

下午:实验考试

4、计分方法:按全国初赛成绩40%,选拔理论考试30%,选拔实验考试30%计分

三、省级代表队队员的确定

1、由理事长主持召开选拔工作小组全体会议,根据上述计分方法获得的成绩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遴选,直到满员为止。

2、遴选选手的唯一标准是学生的成绩,不受地区、学校、性别和名额限制。

3、入选省队选手名单在浙江省化学会网站(http://www.zjshxh.com)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4、因身体等原因自愿放弃者,须有书面申请和经所在学校确认后,按选拔总成绩依次递补。

5、入选省队选手名单须报浙江省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盖章并备案,然后上报中国化学会。

6、若选拔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或舞弊行为,在调查核实后我会将做出处理,并将结果报中国化学会备案。

四、本选拔程序和办法于2015年浙江省竞赛工作会议讨论通过,自即日起开始执行。原浙化[2013]09号文件自本办法实施时自动失效。

浙江省化学会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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