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表设置及志愿信息输入办法》,办法显示今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增加两个批次,分别为综合评价批次和特殊类型招生批次,与上海高考本科志愿考前填报不同的是,这两个批次志愿为考后填报。上海作为高教招生改革的现行试点省市,对于其他省市普通高校招生改革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实践作用。
“综合评价”批次填报资格
获得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综合评价”入围资格的考生,除按规定时间填报本科志愿外,可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
填报时间
6月23日至25日,相关考生网上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
填报及录取方式
“综合评价”批次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获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两校“综合评价”入围资格考生可选择填报其中1所院校志愿,并可根据公布的“综合评价”批专业,选择填报6个专业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的选项、1个“愿否走读”选项。“综合评价”批志愿未被录取,不影响后面零志愿等其他批次志愿的投档录取。
“特殊类型”批次填报资格
获得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团员、高水平运动队队员、清华大学“领军人才选拔”和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除按规定时间填报本科志愿外,可填报“特殊类型”招生相关院校志愿。
填报时间
6月28日至29日,相关考生网上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填报及录取方式
“特殊类型”招生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获得“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可选择填报1所“清华北大特殊类型”院校志愿、两所平行的“一本特殊类型”院校志愿和1所获得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二本特殊类型”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愿否专业调剂”及1个“愿否走读”选项。入选资格考生可根据与院校的协议,填报相关专业志愿。“特殊类型”资格考生均在院校所在的相应批次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