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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政策瘦身 安徽加分项目将被缩减一半

时间:2017-09-22 21:38:30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等6项全国性加分项目。

对于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意见规定,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确有必要保留的按本省(区、市)原有规定执行,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体育部门要重新对二级运动员资质进行复核复测。

同时,意见对“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全国性加分项目予以保留。

对一些地方性加分项目,如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意见决定予以取消;对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意见要求要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

按照新的政策,安徽省的高考加分项目要缩减一半;而安徽省想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则要在6月10日至22日之间完成考试。虽然2015年的笔试延迟,但是录取将在一本批次录取前完成,并不影响自主招生中未录考生参加普高录取。

据了解,2014年安徽省高考加分共有10项,其中鼓励类加分项目主要是5大类,包括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在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考生;以及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者。2014年高考时这些考生都可增加5分或10分投档。但是到了2015年,按照新政策,这些都在取消的范围内,可能不再享受加分待遇。不过,在2015年1月1日之前取得的这些奖项、称号等,是否享受高考加分,目前仍有待安徽省招生部门出台具体细则。

目前还剩下5类考生在政策允许范围享受加分或者照顾。具体加分值有待公布。

自主招生方面,根据计划,2015年的自主招生将在3月份启动报名申请,4月底前高校审核材料确定考核学生名单。在完成高考后,6月10日至22日,安徽省考生即可参加自己申报的高校的考核也就是笔试。据了解,自主招生会在6月底左右完成,考生此时即可知道能否被录取。而普通高招的录取要在7月中旬进行,两者并不冲突。没有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依然有机会参加普通文理科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