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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时评】高考招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否可以“掺水分”?

时间:2017-09-22 21:37:48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两个高考改革配套文件。文件明确提出,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高校将参考评价情况招生录取且占有较大比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可以说是对这一要求的细化。

然而对于改革很多人都表示了不同程度的担忧。素质教育倡行多年,在高考指挥棒下,一直成效不佳。一方面,很多学校在健全人格教育方面的努力难以量化评估,成效可能也要10年后才显现出来;另一方面,社会和家长评价一个学校可触可摸的标准仍然只有升学率,健全人格教育仍需要全社会形成共识。而对于综合素质的评价在信用体制不健全的社会又太容易被人为操作了。因此质疑声也四起。

前些年我国已实行高中新课程改革的11个省份都已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高考挂钩,即在现有录取模式的基础上,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电子档案的形式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参考。但几年下来,这项试验许多省都停下来了。目前包括广东在内的大多数新课改省份综合素质评价还处于空转状态,并未与高招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挂钩。其中如何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的公正,是一道过不了的坎。

2007年,广东高考就尝试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入考生电子档案。高校录取时,将参阅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然而在试行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不公事件。加上当下社会诚信的欠缺,一些学生和家长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可信度存有疑虑,所以后来这份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并未起到实质性作用。后来那些试点省份高校在阅读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时,也发现了部分报告随意性强、缺项漏项等问题。

由于中学综合素质评价主观性太强,有学生与家长认为,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市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以及各种竞赛获奖证书,一些有关系的家长能让孩子获得这些“资历”,很不公平。

长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美国,在中国遇到了“忽悠”。综合素质评价在美国高校录取中占有相当大比重。前些年,中国学生中不少学生靠出色的SAT成绩和富有传奇色彩的综合素质评价被美国著名大学录取。鼎盛时期,美国有三十多所高校向中国学生提供全额无条件奖学金,后来锐减为哈佛、耶鲁、普林斯顿和麻省理工四所大学。2012年,哈佛突然发现被中国学生天衣无缝的综合素质评价“忽悠”了,为此还退回了两个已入学了一年的学生。

“50%的中国申请者伪造他们的高中成绩单,10%的中国申请者提交了自己根本没有获得过的奖项和荣誉。”2011年11月,《纽约时报》发表了一篇名为《中国难题》的报道中援引咨询公司Zinch China的报告称:“随着更多学生前往美国,申请造假的浪潮可能只会恶化。”该报告立即在美国大学招生办中引起轰动。“教育与申请透明组织”等教育机构协同美国一批知名学府启动“VeriApp申请认证系统”,至今已在美国高校中试运行一年。认证系统将美国高校与中国高中进行数据对接,将中国申请者的信誉记录在所有高校间共享。

确实,综合素质涉及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主观评价占多数,如何保证真实性和公平性,是此项改革最令人担心的问题,也是政策成败的关键所在。因此,需要从制度设计上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公示、质疑和审核机制,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这也是对高考招生改革实践的全新挑战。

有专家对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提出了三个办法:一,各中学要承担起责任,在学生填写“自我评价”前开展诚信教育,并明示不诚信行为可能要承受的代价;二,由省考试院周期性地公布各中学提供的综合素质材料的信度指数;三,评价材料出现虚假信息及大面积雷同现象的学校,省考试院停止该中学提供综合素质材料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