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印发了《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从方案中了解到,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在2015年1月11日,考试科目是造型基础和色彩基础。2015年山东艺考有11个专业类别,艺术类考生可填报普通文理类志愿。而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2015年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根据方案规定,2015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2类。
根据艺术类专业属性不同,划分为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文学编导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空乘类、其他类共11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填写《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个人基本信息项目表》时,应选择专业类别。报名信息确认后发给《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
根据规定,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和招生。美术类专业必须注明使用我省统考成绩还是使用校考成绩。招生院校艺术文、艺术理兼收的同一专业,要编2个专业代号并分列招生计划,且必须在其艺术类招生章程中明确说明录取原则。
根据规定,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管理,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办)承办,有关高校负责评卷。
考试科目为:造型基础、色彩基础。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考生的考场号、座位号等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随机编排,并于2015年1月5日前将编排信息发至市招考办。《准考证》由市招考办发给考生本人。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市招考办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11日上午8:30~11:30考造型基础;下午2:00~5:00考色彩基础。另外,山东艺术学院承担造型基础科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承担色彩基础科目的评卷工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情况划定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本、专科合格分数线。2015年1月25日后考生可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成绩。
记者了解到,25日所发布的实施方案中指出,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2015年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普通高校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要求认可本校本科同类专业合格成绩的院校,要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并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详细说明。个别无法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必须经我省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业考试。
省内院校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独立或联合进行。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2月27日至3月13日,各招生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本校的考试时间。
美术类统考和校考成绩不通用
按照规定,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我省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高职(专科)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其他省属本科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批准。
需要美术类考生注意的是,未达到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校考成绩。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
省外院校艺考明年2月2日报名
据悉,2015年我省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凡经批准在我省进行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只能选择上述1个统设考点安排1次专业考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至3月13日。各院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安排专业考试。
2015年省外院校来我省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一律使用我省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缴费。考生可自行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sbm.sdzk.gov.cn/art)进行报名、缴费,开始时间为2015年2月2日,截止时间为所报考院校开考前2天,春节期间(2015年2月11日~24日)网报系统关闭。考试前一天下载打印校考准考证。具体的网报办法考生可以详见报名网站。
根据规定,各校考招生院校在考试及评卷结束后,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发放《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各学校要在《合格证》中明确注明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排名,并于2015年4月30日前发送给考生,同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艺考生可填报普通文理志愿
201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艺术本科志愿设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一批。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包括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部属院校和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其他院校,志愿设置另文通知。艺术高职(专科)批设一个批次,志愿设置另文通知。
考生填报艺术本科志愿时,美术类考生既可以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的专业,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的专业;非美术类考生可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的专业,也可填报认可其他院校专业成绩的院校的专业(必须与取得校考合格证的专业相同)。
考生填报艺术高职(专科)志愿时,美术类考生可以填报除中央美术学院动画专业、中央戏剧学院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之外在鲁招生的任何院校的美术类专业。非美术类考生,填报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非美术类专业、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的表演艺术专业、部分院校的空中乘务专业和航空服务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等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特殊专业,必须取得招生院校的校考《合格证》;填报其他专业,要与取得的本专业《合格证》专业相同或相近。
按照规定,艺术类考生可在同一批次内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文理类志愿(只能选一类),文理科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志愿。
按照规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职(专科)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办法。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档。其他高职(专科)专业有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的按文化成绩排序投档。
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业按美术大类关联省美术统考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按美术类专业计划总数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非美术类专业关联招生院校提供的专业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对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进行了专业考试的院校,随本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进行录取。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且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我省文理类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