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考信息 > 志愿填报

志愿高参:从“志愿优先”到“分数优先”

时间:2017-09-22 18:24:45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最近,浙江对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做出重大调整: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由以往六个批次调整为五个批次。同时,改变以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做法,对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2007年浙江将普通高校文理科第一至第四批统一设置为平行志愿,各批次视生源情况,增设征求志愿。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本科各批(一至三批)的平行志愿中均包含A、B、C三所院校,高职高专(第四批)的平行志愿中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专业志愿六个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录取时,首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A、B、C(或A、B、C、D、E)院校志愿,被检索的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体现“分数优先”的原则;再逐分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院校到C(E)院校的顺序检索,体现“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2007年将视情况进行降分征求志愿,如遇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

  拭目相看,浙江“分数优先、志愿平行”的改革措施一出,如一石激起千层浪,霎时在考生和高校中掀起很大的波澜。

  从“志愿优先”到“分数优先”

  2007年3月初,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教育部部长周济指出,要深化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努力增加二志愿高分考生录取机会。可以说,高考录取重视非第一志愿已是大势所趋。

  对于考生和家长而言,填报志愿可是一件煞费苦心的事情,搞不好,往往将自己陷于两难的境地。而第一志愿,选择起来更是难上加难,需慎之又慎。第一志愿高报,担心分数不够“一落千丈”;保守处之,又惟恐高分低就,上个不理想的高校。左右权衡,反复思量,着实伤透了脑筋。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长期延续下来的高考录取“志愿优先”,其中更有唯第一志愿是举的影响。在“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有许多考生止步于自己的理想高校门前。

  回溯高考,录取原则可谓“三步走”——先分数优先,接着志愿优先,再分数优先。即首先定出录取分数线,一分之差可决定考生是进重点一本,还是二本;接着,同一批次学校第一志愿优先录取,未招满时,第二志愿才纳入学校考虑范围;最后,填报同一志愿的考生中,学校又按分数高低进行录取,直到录满为止。

  杭州高级中学、杭二中、浙大附中等校不少应届考生认为,新的投档方式对高分考生的发挥更有利,防止其因第一志愿踩空而意外落马。许多高校招生负责人表示,从原先“志愿优先”到如今“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以往招生咨询的一些经验可能不管用了,学校方面都在积极应对新规则的出台,近期将制定应对措施,以保证2007年招生咨询的顺利进行。

  新政当前,对于考生而言,应在哪些方面予以特别注意呢?

  其一,面对平行志愿,仍需注意拉开梯度,从而方能有效规避填报志愿的风险。高校招生将投档原则从原先“志愿优先”改为“分数优先”后,是为了减少考生填报志愿风险和高分考生的落榜,扩大考生选择机会,但并非就没有风险了。比如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分A、B、C三所院校,但对于大多数考生,所填的A、B、C三个平行志愿仍需拉开梯度,否则计算机一轮投档结束后,如你的三个学校志愿都无法投进,就只能等着征求志愿了。

  其二,倘若分数不够高,不妨多关注提前批志愿。在往年“志愿优先”的录取体制下,一些名校可能会出现“大小年现象”,不泛有分数不太高的考生侥幸“跃”入名门,而今在新规则下,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一些专家建议,现在提前批招生院校出现了一些新面孔,对向往名校但分数不够保险的考生可能是个机会。比如,2007年香港两所名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首次列入浙江省统招提前批录取。浙江大学也把农学类专业列入提前批招生。考生如果把握住提前批志愿,可能会有效规避第一批录取时“高分血拼”的局面。

  其三,对于专业选择,更应注重品牌的含金量。2007年填报志愿时,每所院校均设了六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这样考生选择专业的余地就自然增大了。考生们在考虑填报高考志愿时,要从学校实力和专业特色上进行综合考虑,再做出理想选择。浙江大学招办负责人认为,对浙江考生来说,浙大的大招生量和齐全的专业设置相比其他名校,选择余地最大。为了能在新规则中吸引到高分考生报考,一些浙江省内的高校招办老师也都表示,要采取一定优惠措施,打响一些特色专业品牌。不妨说,考生要想选择好志愿,最终考入理想的高校,应该把关注的视角投向高校的特色专业,做好这一功课。

  专家说法:平行志愿的公平等式

  浙江省对高校招生政策的调整堪称出了一记重拳,投档原则由往年的“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调整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其中,原来的专科批次与高职高专批次合并为同一批次。录取批次由以往的提前批、第一至第五批等六个批次,调整为提前批、第一至第四批等五个批次。调整后的具体批次分别为:提前批为军事(国防生)、公安、航海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及经批准列入该批招生的高校、专业。第一批为全国重点大学、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大学和经批准列入该批招生的高校本科专业。第二批为一般高校的本科专业。第三批为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第四批为专科和高职院校、专业。

  有关人士称,此举能够减少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降低高分考生的落榜可能,提高院校的投档满足率,缓解考生对高考志愿填报的心理压力,扩大考生的选择机会。的确,历经十载寒窗苦读,最终决定成功的筹码除了知识的积淀外,甚或还要取决于填报志愿的“技术手法”,无端地背上了一个包袱,对于考生及相关人士来说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平行志愿”,是相对传统志愿而言的,指在每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学校志愿中,考生可填若干个平行的学校。具体地,就是考生可以在本科各批次(一至三批)中分别填报A、B、C等三个平行院校志愿,在高职高专批次(第四批)中可填报A、B、C、D、E等五个平行院校志愿。各平行院校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录取时,首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院校到C(或E)院校的顺序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体现“遵循志愿”的原则。

  设置院校“平行志愿”,遵循的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总分顺序,并依次检索考生所填三所(高职高专五所)院校志愿进行投档。

  “平行志愿”在客观上增加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选择范围,有利于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提高了志愿填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有利于妥善处理分数与志愿之间的矛盾,减少高分考生落榜情况;有利于避免高校生源“撞车”或“断档”现象。

  在此要提醒考生的是,推行“平行志愿”,并不能完全化解填报高考志愿的风险,而只是能减少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风险。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表示:“过去是对每一批次线上的考生先看志愿再看分数,现在是既看分数又看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后,也就相当于考生一次选择了三个或五个第一志愿。这就扩大了考生的选择范围,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难度,可以有效地提高考生的录取率。对于那些未被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的考生,还可再参加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被高校录取的机会也随之大大提高了。

  “平行志愿”对于院校来说,虽都是第一志愿,系完全平行,但对考生来说,还是有严格的顺序。因而,应适当拉开差距,各个“平行志愿”间有梯度,而且必须要有一所学校保底,才能确保命中一个。同一层次的学校不宜一起报,这样容易一起落榜。“平行志愿”的排序有先后顺序,排序上的先后就是检索投档的顺序。填报志愿时,考生应将自己最希望就读的院校排列在“平行志愿”的最前面,以增加录取的几率。

  拓展高考公平与考生权益的双轨路径

  众所周知,高考之所以长期以来被公认为是相对最具公平性的考试,有着广泛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它始终遵循着较为严格的“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录取原则。但同时我们也理应看到,在为方便招生管理、保障高校利益需要而设置的“志愿优先”招生方式下,“(第一)志愿优先”实际上成为首位的录取原则,在不同的志愿之间,其实并无分数的平等。如此一来,基于考分的选择权,考生实际上受到相当大的制肘,集中体现在:考生一次只能填报一个第一志愿,接受一所大学的遴选,相应地,也就只有一次选择大学的机会,所谓的“第二志愿”往往成为“摆设”。随之而来的不良后果令人为之侧目,一方面,大量高分考生因第一志愿填报失误,不得不“高分低就”或者干脆“高分落榜”;另一方面,由此也引发了个别的暗箱操作和交易,从而毁损了高考的信度和效度。

  浙江高考录取方式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改进和深化了基于分数平等的高考公平以及考生权益。从“以人为本”的理念角度来透析,“志愿优先”的录取方式已经有些不合时宜,想想看,高分考生不能充分自主地行使自己的选择权,却有可能高分低就,勉强去一个不理想的高校,这该是一种怎样的无奈啊!而冲破了传统思维定势的“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则以人为本,既不唯分数,又不唯志愿,而是两者之间纵横相错,经纬交织,圈设出一个合理适宜的维度,给予考生更大的选择空间。

  通过设置平行志愿重新确立“分数优先”的招生办法,有助于改变一些弊端。因为这意味着,一个考生在同一批次内可以选择多个志愿,且这些志愿也是平等的,并无第一和第二之分。如此,考生上大学的选择空间势必大大扩展,而报考风险将大为降低,会在相当程度上避免“高分低就”、“高分落榜”等现象。当然,这样做同时也意味着招生部门工作量的加大,高校将面临更多被考生选择的风险。但是,如果我们承认,考生的利益才是高考最大的利益,而更好地尊重和服务于这种权益,正是招生部门和高校的根本职责的话,那么,如是做则为一种必然而必要的选择。若上升到这个意义上来拓展我们的认知半径,“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招生新原则,实质便是考生优先、权益优先。这种做法,是在现行高考招生制度的框架下,由于对考生权益的尊重而做出的一项有益的制度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