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近几年一直在努力推进高考平行志愿录取工作,但我们明确提出高考平行志愿录取,今年是第一次。”日前,教育部新闻发言人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说,因为各省区市情况不同,各地有自己的做法,难以做到全国统一。发言人说,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目前在操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2月16日《东方早报》)
推行平行志愿,被普遍认为有利于保障考生的利益,即有效规避高分落榜现象和高校招生录取的“大小年”现象。但是,从目前已经实行的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看,推行平行志愿,一方面压缩了高校的招生自主权,另一方面则增加了分数与高校层次的对应性,强化了高校的“三六九等”。
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如果要减少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就必须减少高校在集中录取方面的自主权。简单地说,就必须将以前120%投档比例大幅调低。如果仍旧保持120%的投档比例,就将有20%左右的学生仍旧会面临投档未被录取而退档“高分落榜”的风险。因此,与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对应,在具体操作中,高校的投档比例最好能控制到接近1比1。但这种做法又与落实高校自主权相违背,不少高校并不愿意。上海今年全面推行平行志愿,并将投档比例定为105%,之所以能比较顺利,原因在于,除了集中录取之外,不少高校都有相当名额的自主招生,也就是说,虽然投档比例下降,但在集中录取制度之外,高校通过自主招生,扩大了自主权。
另外,根据平行志愿录取规则,考分与学校层次的对应关系更为明显,考分高的学生进名校,而考分一般的学生,也就只能进一般的学校。很显然,这样的录取规则,把学校排出了座次,使学校间的招生竞争减弱。这也是有的高校不愿意接受的。
以上两方面的操作问题,正是推行平行志愿录取中应该考虑和进一步完善的。要使平行志愿推行,既不减少高校自主权,又不影响高校竞争,还需要更进一步的改革,比如改现在的一次投档一张录取通知书,为同时投档多张录取通知书。这样,考生可以被多家高校同时录取,在拿到多张录取通知书后,可以自己选择确认。这种录取规则,无疑会增大高校的招生自主权,同时又增强高校间的竞争。
行百里者半九十,平行志愿录取改革,已迈出重要的步伐,我们希望,它能朝着增加考生选择权和学校自主权的方向,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