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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录取规则

时间:2017-09-22 18:21:09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邮编:210016

  电话:025-84892899

  网址:www.nuaa.edu.cn

一般规定

  1.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有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2.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3.对进档考生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依据考生分数和志愿安排专业。学校在江苏省招收所有科目组合的考生,按5门科目的总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其中录取在理工科类专业的,要求考试科目中应有物理或者化学。

  4.飞行技术专业考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体检,合格后方可报考,录取时需政审合格。

  5.艺术类专业考生: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其中江苏省报考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江苏省美术统考。对专业考试合格,并符合所在省份艺术类高考分数线的考生,音乐表演(歌舞)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文化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美术学(中国书画)专业按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数学计入总分。

身体条件

   学校对普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国防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部队院校招生标准;对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执行中国民航招收飞行学员体检标准。

男女比例 国防生只招收男性,飞行技术专业只招收男性,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外语语种

   英语、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口试成绩合格,飞行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优惠政策 学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政策;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

  自主招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我校自主招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重点中学平时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某一方面(如学科竞赛、科技发明、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重点本科控制线予以录取,满足专业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二等奖或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可在我校录取线下降10分录取,若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加10分安排专业(考生如获得2个以上奖项时,按照最高奖项对应的政策照顾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中阶段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光明杯”全国中学生作文竞赛等省级以上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具有特殊才能以及重点中学平时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经我校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认定,可在我校录取线下降10~20分录取,若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加10~20分安排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清华、北大,第二志愿报考我校,若未被清华、北大录取,成绩高于所在地本科第一批控制线80分以上者,我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数量不超过我校在生源所在地公布招生计划的5%。录取考生中的前20%根据专业情况给予本硕或者本硕博连读资格。

收费标准

   本科生学费4600元/年(其中飞行技术专业100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高等职业技术学院4100元/年。住宿费为1000元/年和1500元/年两种,由学校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