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考信息 > 志愿填报

陕西师范大学的录取规则

时间:2017-09-22 18:20:51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校址:西安市师大路1号

  邮编:710062

  电话:029-85308754

  网址:www.snnu.edu.cn
 
  一般规定

  1.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在第一志愿考生已录满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下一志愿考生。在生源较差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调回招生计划。

  3.以考生的投档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取分数线;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专业安排。在投档成绩相当的情况下,我校将以相关科目成绩和外语成绩等作为录取参考。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并由其他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身体条件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单科成绩

  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新闻学要求语文成绩在90分以上;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要求数学成绩在90分以上;英语、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在90分以上。

  外语语种

  英语、对外汉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语种。

  优惠政策

  我校认可各省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