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胜利路14号
邮编:830046
电话:0991-8585671
一般规定
1.新疆大学的投档比例为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2.新疆大学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的省(市、自治区)录取批次均为重点第一批次,在新疆根据招生计划分为本科零批次(文艺、体育特长生专业,艺术类专业和国防生专业)、本科一批次和专科一批次(高职学院各专业)。
3.文艺、体育和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我校招办组织的专业加试且成绩合格,我校根据其文化成绩兼顾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国防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我校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4.我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招生期间适当调整招生人数。
身体条件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有特殊注明的专业外,新疆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男女比例
除特殊专业外,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单科成绩
新疆大学对考生的相关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及格以上。对新疆地区民语言考生在当年自治区规定的一般本科单科最低分数线上上浮10分。
外语语种
新疆大学除俄语专业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外,其他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分数级差
新疆大学不设志愿级差。在处理考生专业志愿时按照分数级差处理,其标准为:1~2专业志愿级差为10分,2~3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其他志愿级差为0分。
优惠政策
新疆大学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根据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有关规定执行。下列情况的考生根据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有关规定予以优先录取:有文艺特长(如乐器、舞蹈、书法、绘画、唱歌等)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体育特长的,特别是对于获国家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和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在当地高招办加分的基础上,优先录取;对于在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在当地高招办加分的基础上,优先录取;对于在高中阶段获得省(市)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省(市)以上单学科竞赛优胜奖的考生,在当地高招办加分的基础上,优先录取;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者优先录取。
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学费收取标准:法学、英语、俄语、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等专业38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文史类其他专业为3100元/年,理工类专业为3500元/年。高职专科收费标准:外语类3500元/年,理工类3300元/年,文科类2900元/年,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方向)每学年学费9000元/年。收费如有变动,按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