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特殊类型招生
1、艺术特长生与艺术类考生的区别是什么?
答: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的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即报考科类为艺术类的考生。而艺术特长生是普通本科院校根据活跃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的需要招收的具有艺术特长的考生。
艺术特长生与艺术类考生的区别有以下五点:
(1)报考科类不同
艺术特长生的报考科类为文科类或理科类,录取到高校后就读于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在学习专业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校的文艺排练和演出。艺术类考生的报考科类为艺术类,被有关高校录取后就读于美术、音乐、舞蹈、表演等艺术类专业。
(2)报考条件不同
艺术特长生的报考条件是: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市级文艺调演比赛获得规定奖项或参加市级(含)以上美术、书法作品展览,或具有较高艺术才能,符合高校开展艺术活动的需要。
艺术类考生的报考条件是: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
(3)专业考试内容、形式和时间不同
在考试内容方面,艺术特长生着重考察艺术综合运用能力;艺术专业考试则兼顾考生在艺术学习方面所具有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运用能力。艺术特长生由相关院校组织进行测试。我省高校2010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多数安排在1月至2月。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和招生院校校考。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2010年省统考分为音乐类和美术类,音乐类省统考时间为:2009年 12月6日(笔试)至月底,美术类省统考时间为12月12日。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校考一般于2010年2月1日至3月20日间进行。
(4)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不同
艺术类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时,必须参加全部七门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其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而艺术特长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测试须达到C级及以上(技术科目必须合格),选修科目等级须符合省及院校的相关要求。
(5)录取政策不同
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政策为:专业测试达优秀或合格等级,文化统考成绩在省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高校投档分数线下一定分数以内,选测科目等级符合省及院校相关规定,高校拟申请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在文化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视专业考试形式和专业类型的不同,我省分别按专业分或文化分+专业分或文化分投档,由高校按招生章程中确定的规则择优录取。
2、哪些考生可报考艺术特长生?
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考生,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参加艺术特长生的报名。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文艺调演比赛(指省辖市,下同)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省级(含)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含)以上美术、书法作品展览。
(3)具有较高艺术才能,符合高校开展艺术活动的需要。
3、我省艺术特长生的报考办法是什么?
答:2010年我省艺术特长生的报考办法与2009年相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招生高校规定时间,自行前往拟报考高校参加艺术特长生的报名与专业测试。艺术特长生的报名资格审核与测试工作均由招生高校负责。
4、报考艺术特长生有哪些步骤?
答:考生报考艺术特长生的步骤如下:
(1)高考报名:考生于2009年11月1日-4日参加高考报名。
(2)了解专业测试信息:所有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需到拟报考高校的网站(或向高校招办)了解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办法。
(3)考生按照招生高校规定的时间等要求,自行向拟报考高校报名。
(4)测试名单公示:2010年1月2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对准予参加测试的我省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
(5)参加测试:在公示名单中的考生,自行按照有关高校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6)入选考生名单公示:3月15日前,有关高校将测试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学生司审核、公示。
(7)考生参加高考,并填报拟报考高校的志愿。
5、高水平运动员与体育类考生的区别是什么?
答:我省普通高校的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四个类别,体育类考生即报考科类为体育类的考生。高水平运动员是普通高校为了活跃校园生活,提高体育竞技水平,并满足大学生运动会的组队需要招收的具有体育方面特长的考生。
高水平运动员与体育类考生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区别:
(1)报考科类不同
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科类为文科类或理科类,录取到高校后就读于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在学习自身专业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校的体育训练。体育类考生的报考科类为体育类,录取到高校后就读于体育教育、警察体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专业。
(2)报考条件不同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对考生的年龄、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级别以及体育比赛的等级和获奖名次都有要求。
体育类的报考条件为: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具有一定体育专长者均可报名。
(3)专业考试内容 、时间和形式不同
在考试内容方面,高水平运动员着重考察体育专项能力;体育专业统考则兼顾考生的身体基本素质(含100米跑、8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和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和体育专项素质的考察。
高水平运动员的测试时间和形式为:经省内高校确认的田径、游泳项目考生,由全省高校联合测试,其它项目由高校单独测试或联合测试。田径、游泳联合测试时间为2010年4月2—3日;其它项目测试须在4月8日前结束。
体育类考生须参加体育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从4月26日开始。
(4)录取政策不同
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为: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或本科第二批分数线65%且学业水平测试D 级不超过三门的,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的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测试达到“优秀”(相当于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文化单考,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有关高校上报的文化单考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
体育类考生的录取政策为:省教育考试院对文化和专业均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七门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的考生,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由招生院校按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6、哪些考生可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4月1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各招生高校可在上述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提出本校报考要求,考生还须符合本人所报高校的相关招生规定。考生参加测试的项目须与获得报名资格的项目一致,否则测试成绩不予认可。
7、我省考生如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答: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的报名工作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其资格审核工作仍由市、县(市、区)招办负责;通过审核的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后集中公示,公示名单内的考生自行向拟报考高校报名。经高校确认的田径、游泳项目考生,由有关高校联合测试,其它项目由高校单独测试或联合测试。
8、报考高水平运动员有哪些要求及步骤?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是什么?
答:(1)考生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步骤如下:
①高考报名:2009年11月1日至4日,学生参加高考报名,同时持运动员等级证书、注册证、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申报并填写《江苏省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
②资格审核:2009年11月上旬,考生所在中学初审后报市、县(市、区)招办;由市、县(市、区)招办审核汇总后于2009年11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③测试名单公示:2010年2月底前,省教育考试院对准予参加测试的我省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
④了解有关测试信息:在公示名单中的考生,需到拟报考高校的网站(或向测试高校招办)了解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办法。
⑤向拟报考高校报名:考生按拟报考高校规定的时间、方式等直接向高校报名。
⑥参加测试:考生自行按照测试高校规定的时间到有关高校测试。各校报到、测试时间见各校网站。田径、游泳联合测试时间为4月2-3日。
⑦入选考生名单公示:2010年4月8日前,有关高校将测试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学生司审核、公示。
⑧考生参加高考或文化单考,并填报所报考高校的志愿。有关高校于4月15日前将文化单考考生(相当于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的考生)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
特别提示:体育专项测试达到优秀等级(相当于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的考生,须按教育部规定参加拟报考高校组织的文化单独考试,并填报《江苏省 2010年文化单考高水平运动员志愿表》;如其不作为优秀等级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普通高校,还须参加普通高考和七门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的测试。
(2)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如下:
①高水平运动员为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须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七门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其等级要求参照体育类考生执行,即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我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的高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招生高校组队需要、确有培养前途且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招生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按考生的高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 30%。
③体育专项测试达到优秀等级(相当于一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且通过招生高校组织的文化单考的考生,招生高校须于4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学生司审核、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享受该政策的一级运动员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该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为不断提高运动员的文化素质,确保教学质量,对该类考生的文化单考标准将逐年提高。
④未经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不予投档,高校亦不得按高水平运动员有关政策录取。
招生高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总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9、哪些考生可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 (1)可申请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有:
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
(2)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的考生有: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 “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的考生。
(3)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①考生如申请“照顾对象”中的有关项目,须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填写《享受照顾政策生情况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必须认真填写该表中的“基本情况说明”及以上栏目,并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各市、县(市、区)招办须在经核准的复印件以及上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将复印件及《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报相应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归还考生。
③审核主管部门: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由市民政局审核;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县(市、区)民政局初审后,再报市民政局审核;少数民族考生由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初审后,再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核;台湾省籍考生由市级“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由市招办负责审核。
(4)表格内容填写不全,审核单位签章不全,或由非以上规定单位审核的,一律无效。
(5)《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须于2009年12月31日前交县(市、区)招办(含“三侨生”)。
相关链接:
201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百问:一、报名
201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百问:二、艺术类招生
201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百问:三、体育类招生
201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百问:四、特殊类型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