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平行志愿概念
平行志愿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普通类考生可以在本科各批次中分别填报A、B、C、D 4个或多个院校志愿,在专科各批次中分别填报A、B、C、D、E 5个或多个院校志愿。各院校志愿均为该生的第一志愿。另外,每个院校志愿下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征求平行志愿:在每批次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由市、县(市、区)招办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在“征求平行志愿”中,考生还可填报3个或多个院校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其他院校志愿。省招办将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再次投档。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时间是在录取过程中每批次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
二、平行志愿与顺序志愿的区别
传统的顺序志愿:先看志愿,再看分数,每批次设置4个院校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投档时,第一步: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按学校分类排序,比如在本科第一批院校录取时,同时将所有第一志愿填报浙江大学的考生排序,将所有填报浙江工业大学的考生排序……。第二步:再从已分类的学生中从高分往低分顺序向该校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将未录取考生按其所填的第二志愿院校分别排序,然后从高分往低分投档……以此类推。由于每批次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第一志愿,如果第一志愿报考的学校没有被录取,所填第二、第三或其他志愿院校已录满,那么该考生就只能降低到下一个批次中录取,个别考生甚至因此落榜。
平行志愿:先看分数,后看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后,每批考生可同时选择A、B、C、D4个或A、B、C、D、E 5个学校,录取投档时,“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第一步:将所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比如最高分是700分,则先投700分的考生,再投699分的考生,再投698分的考生……以此类推。第二步:每个考生投档时,电脑按志愿中先A学校,再B学校,再C学校的顺序检索,如考分够A学校,就投档到A学校,如不够,则看B学校,以此类推……这样就相当于考生一次选择了3个或5个第一志愿,扩大了考生选择范围。对未被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的考生,还可以再参加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使考生拥有了更多的录取机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
三、平行志愿投档过程解析
现在,我们参照下表具体解析投档过程。假设共有15名考生(代号1-15)被划到第一批次,第一批次共有三所学校(X、Y、Z)参加录取,志愿表上学生只能填报此三校。并且X、Y、Z三所学校的招生计划都是3人,按调档比例算出要投入4人,那么根据平行志愿的规则,投档开始后,首先看排在第一名的1考生A志愿报的哪所学校,根据左表,1考生A志愿报的是X学校,这时,1考生的档案就被投送到X学校;然后再投第二名2考生,2考生A志愿报的是Z学校,那么2考生的档案被投到Z学校;同样再看第三名的3考生,第四名的4考生……,依此类推。但当投送到第11人时,新情况出现了,前10名考生都是投送到A志愿学校,而第十一名的11考生投档时,发现他所报的A志愿学校Z档案已经投满,这时就要看他的B志愿,他的B志愿学校为Y,这时,从表中发现Y学校尚有一个名额,于是就投送到Y学校;然后再看第十二名的12考生,他的A志愿Y学校、B志愿Z学校的档案都已经投满,这时就要看他的C志愿X学校,招办发现X学校尚有一名名额,于是,就将第十二名的12考生的档案投送到X学校。至此,第一轮投档结束。13-15号考生因为成绩低,只有等征集志愿后的第二轮投档。
各学校在获得档案后,对各考生情况全面考察,进而决定录取与否,如果有学校因为对部分学生退档而再现缺额,那么也只有等第二轮征集志愿再一次投档,第一轮投档结束后,招办将没有招满的学校与没有录取的学生都统计出来,然后向未录取的考生公布还有哪几所学校未招满员,可以补填这些学校志愿,未录取的学生就会在公布的学校中再次选择,补填志愿结束后,又开始新一轮的投档。即将前面的过程再重复一遍。直止各学校完成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