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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5+3”一体化医学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召开了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国务院办公厅随后发布《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今天上午,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管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就《意见》回答了记者相关问题。
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吴岩介绍,《意见》强调,医学教育要按照“四个坚持”、“四个围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此次改革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核心,确定了“两更加、一基本”的改革目标,即到2030年,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医学人才队伍基本满足健康中国建设需求。
吴岩表示,《意见》明确了14项改革任务,并重点围绕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全面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强医教协同宏观管理、促进人才培养与使用紧密结合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改革举措,回答了医学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深层次问题。
一、针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问题,提出着力从入口生源质量、过程深化改革、出口质量保障等环节全方位深化改革,逐步实现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一本招生,提升医学生学历层次;强化医学生质量短板的医德素养和临床能力培养,完善并加强对高校附属医院教学工作的评价要求;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机衔接;加快建立起中国特色、国际实质等效的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建立对高校专业和培训基地的预警和退出机制。
二、针对毕业后教育不完善的问题,落实并加快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稳妥推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积极探索与完善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取得临床医学类硕士和博士专业学位的办法,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
三、针对区域发展水平差异大和专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提出部委省共建一批医学院校,加强中西部薄弱院校和基地建设;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部支援行动,探索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西部地区支持计划;制定服务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人才培养的引导性专业目录。
四、针对全科医生下不去、留不住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政策,实行“县管乡用”(县医院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的用人管理制度,保证定向生回得去、用得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提升基层卫生岗位的吸引力。
五、针对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问题,提出深化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化医学院(部)职能,保持医学教育整体性;分别建立中央、省级多部门医学教育宏观管理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