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考信息 > 招生政策

新疆: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2017-09-22 18:27:07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醒各族考生家长:今年在疆招生院校继续采取异地远程网上录取,不存在其他录取形式。希望各族考生、家长切勿听信谣言,谨防上当受骗、蒙受钱财损失。录取期间,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每天定时更新当天录取数据并上传至“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届时考生均可通过“新疆招生网”凭准考证号和密码查询查询个人录取结果。

新疆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5日开始,预计8月底结束,各批次录取工作时间、征集志愿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时间表

序号批次录取时间院校类型及志愿设置

1.本科提前批次7月5日-8日

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计划投档录取军警公安类、艺术类、体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军警公安类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设3个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划分A、B段。艺术类A段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和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设1个院校志愿;B段为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及专业,设3个院校志愿。

7月9日-10日

民考汉计划投档录取

2.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7月11日-12日

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计划投档录取面向国家级贫困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地区生源招生的本科院校(专业)。设2个院校志愿。

7月13日

民考汉计划投档录取

3.自主选拔录取批次7月17日-18日

各语种自主选拔投档录取已取得自主选拔(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相应自主选拔录取院校志愿。

4.本科一批次7月17日-20日

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计划投档录取“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

7月20日-22日

民考汉计划投档录取

5.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7月25-26日

汉语言、蒙语言计划

投档录取面向国家级贫困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地区生源招生的本科院校(专业)。汉语言、蒙语言计划设3个院校志愿;民语言、民考汉、双语班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及对口援疆本科二批次计划,在本科二批次院校之后投档录取,设2个院校志愿。

8月4日

民语言、双语班计划投档录取

8月7日

民考汉计划投档录取

6.本科二批次7月31日-8月4日

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计划投档录取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设18个平行院校志愿。

8月4日-6日

民考汉计划投档录取

7.高职(专科)提前批次8月17日-19日

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计划投档录取艺术、体育、军警公安、南疆单列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专科院校(专业)。设2个院校志愿。

三校高职批次招收参加“三校高职”考试的普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内地中职班毕业生的区内高校、高职院校(专业)。设1个院校志愿。

三校高职批次8月20日-21日

民考汉计划投档录取

8高职(专科)

批次8月21日-25日

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计划投档录取本科院校的专科专业、高职(专科)学校。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

8月25日-27日

民考汉计划投档录取

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及录取工作时间表

序号征集次数征集志愿

时间征集志愿批次、语种、类型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