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送资格条件。根据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规定,省级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5类人员具备高校保送资格。凡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中的高校均有资格招收保送生。
2.保送录取程序。具备保送资格的考生应向有关学校或部门提出保送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有关部门及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并通过多级公示后,参加有关高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高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和学校选拔要求,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加强对本单位负责的保送资格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并对审核结果负责。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前,对拟录取保送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录取。
3.保送工作管理。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公示获评的省级优秀学生基本信息及事迹材料。严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违规录取未经本校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的考生。有关高校要安排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接收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并向非通用语种专业倾斜;严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的学生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