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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自主招生加大录取优惠政策

时间:2017-09-22 18:12:44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河海大学日前公布2012年自主招生相关政策,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对象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招收各类竞赛获奖、省级优干或具有文学、英语、科技创新等学科特长的考生;B类招收省级重点中学推荐的平时成绩优异、全面发展的优秀考生;新增C类为其他经学校专家组认定的具有突出特长的考生,主要对象为招收具有体育特长,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的考生。招生项目包括:健美操、田径、游泳、足球、篮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

    学校自主招生测试时间安排在寒假后的2月7日—8日进行。自主选拔测试内容分为文化基础测试、学科特长测试以及综合能力测试。对于入选考生的资格认定采取“分开排序,分级评定,择优选拔”的原则,并向西部偏远地区及农村地区考生适当倾斜。

    在认定等级和录取政策上,学校进行了新的调整,扩大了优秀考生的入选比例。评定等级分为特优、优秀、合格三个等级,其中获得“优秀”的考生可申请“特优”等级的认定,但须参加学校的专门测试,可享受达本一线即被录取的政策,并满足其所填的第一个专业志愿,包括本科拔尖人才培养学院大禹学院。对于认定等级为“优秀”的考生,可享受学校投档线下30分(江苏考生为15分),但不低于本一线,并加15分(江苏考生为10分)参加专业排序。认定等级为“合格”的考生,可享受学校投档线下15分(江苏考生为8分),但不低于本一线,并加10分(江苏考生为5分)参加专业排序。

    此外,对于江苏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特别优秀,达到双A+的考生,学校也给予了优惠的吸引性政策,可在其认定等级相应录取分数线下再降5分予以录取,但不低于本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