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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公布2012年保送生与自主招生政策

时间:2017-09-22 18:12:22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南开大学公布2012年保送生、自主招生政策。

  保送生

  一、普通保送生。

  申请条件:

  1、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①全国高中数学联赛;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④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⑤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2)全国决赛的名称: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④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⑤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2、综合成绩位于全国示范性高中前20%,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3、综合成绩位于全国示范性高中前20%,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的名称是:(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4、综合成绩位于全国示范性高中前20%的省级优秀学生。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报考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对于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中获得优异成绩的考生,除个别专业外,我校可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二、数学试点班保送生。

  自主招生

  一、普通自主招生

  申请条件:

  1、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省赛区的竞赛名称:(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优异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校专家认定)。

  3、具有文学、语言方面的特殊才能,并在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一等奖或在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者。

  4、全国示范性高中学业成绩优秀、名列前3%的综合素质突出者可自荐申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我校根据报名情况和学生综合素质择优选择。

  5、全国示范性高中推荐的学业成绩优秀、名列前20%的综合素质突出者,符合此项条件者必须有相关中学的推荐。

  优惠政策

  被我校认定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如高考总分(含附加分)高于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省份为第一次模拟投档线)时,可加5-10分按照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安排专业(注:安排专业不包含附加分);如果高考总分(含附加分)低于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省份为第一次模拟投档线),但高于当地同类科目重点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省份为第一次模拟投档线)下20-30分时,经报省级招办审批同意后予以录取,所有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专业必须服从调剂,如专业不服从调剂则不予录取。

  二、非通用语。(相关学校进行推荐,不接受个人自荐)

  三、自主招生夏令营。

  南开大学公布2012年保送生、自主招生政策。

  保送生

  一、普通保送生。

  申请条件:

  1、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①全国高中数学联赛;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④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⑤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2)全国决赛的名称: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④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⑤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2、综合成绩位于全国示范性高中前20%,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3、综合成绩位于全国示范性高中前20%,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的名称是:(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4、综合成绩位于全国示范性高中前20%的省级优秀学生。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报考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对于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中获得优异成绩的考生,除个别专业外,我校可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二、数学试点班保送生。

  自主招生

  一、普通自主招生

  申请条件:

  1、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省赛区的竞赛名称:(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优异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校专家认定)。

  3、具有文学、语言方面的特殊才能,并在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一等奖或在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者。

  4、全国示范性高中学业成绩优秀、名列前3%的综合素质突出者可自荐申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我校根据报名情况和学生综合素质择优选择。

  5、全国示范性高中推荐的学业成绩优秀、名列前20%的综合素质突出者,符合此项条件者必须有相关中学的推荐。

  优惠政策

  被我校认定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如高考总分(含附加分)高于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省份为第一次模拟投档线)时,可加5-10分按照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安排专业(注:安排专业不包含附加分);如果高考总分(含附加分)低于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省份为第一次模拟投档线),但高于当地同类科目重点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省份为第一次模拟投档线)下20-30分时,经报省级招办审批同意后予以录取,所有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专业必须服从调剂,如专业不服从调剂则不予录取。

  二、非通用语。(相关学校进行推荐,不接受个人自荐)

  三、自主招生夏令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