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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24:37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计划”首批认定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其主要前身为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学校现有天赐庄校区、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三大校区,占地面积4058亩。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26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自设专业),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含自设专业)以及2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24个本科专业。现各类在校生五万余人,其中研究生14249人,本科生25450人,留学生1433人。教职工5084人,其中两院院士5人、外籍院士1人、“千人计划”入选者12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25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1人,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2210人。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苏州大学培养兼具“自由之精神、卓越之能力、独立之人格、社会之责任”模范公民的目标,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领导机构

  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对象

  采取“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的原则,接受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免笔试类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者(具体赛事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优胜者”一等奖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一等奖者;

  4、高中阶段获得苏州大学东吴杯全国中学生辩论邀请赛、北京大学中学生国家辩论邀请赛、精英杯亚洲中学华语辩论公开赛半决赛、决赛、全程最佳辩手以及进入以上三项赛事决赛的辩手;

  5、具有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资格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者。

  (二)笔试类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或不同学科两个三等奖)者;

  2、高中阶段有科技创新、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公开发表专著、论文等或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者;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作文比赛,获得二等奖者(具体赛事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全国优胜者”二等奖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二等奖者;

  5、各省级重点中学(示范高中、规范化学校)具有其他创新潜质、特长的少量优秀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