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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23:13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以我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为契机,为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推进素质教育实施,2014年我校将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201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除工程力学(钱伟长班)、飞行器适航技术、飞行技术、音乐表演(歌舞)、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外,考生可以报考2014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生源所在省份公布有招生计划的专业(考生可登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查询2013年招生计划投放情况)。

  备注:工程力学(钱伟长班)、飞行器适航技术为我校优秀生培养班专业,主要选拔模式为入校后选拔;飞行技术主要培养航线飞行员,在有关省份列为提前批次招生;音乐表演(歌舞)、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为艺术类专业。

  二、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范围:具有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理科考生以及北京、山西、上海、浙江、安徽、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辽宁、河北、江西、福建、海南十七个省(直辖市)文科考生。

  (二)报考条件:自主选拔的对象主要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通过校荐或自荐的形式报名:

  A、长空计划

  (1)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一、二、三等奖或者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

  (2)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的学生;

  (3)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

  (4)在航空、航天模型项目上具有特长,获得过省级比赛冠军或全国比赛前三名的学生;

  (5)对我校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综合素质突出,具有发展潜质,有志于在航空、航天、民航领域建功立业,由中学校长特别推荐的优秀学生。(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名单和推荐人数以我校发函为准)。

  B、飞天计划

  (6)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单项二等奖的学生;

  (7)在省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或在发明创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8)在文学或外语方面具有特长,高中阶段在相关省级、国家级比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或有专著出版的学生;

  (9)参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天杯”中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并初审合格的学生;

  (10)省级重点中学(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推荐或两名相关领域专家推荐的具有学科特长或在我校某一特色学科专业领域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编辑: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