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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21:41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为培养选拔对我国传统中医药文化具有极大兴趣和潜力的优秀人才,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于2014年继续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一、招生对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全国高中毕业生。以理工类考生为主,兼招部分文史类考生(文史类比例不超过15%)。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收中医药学科(含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等)专业;招生计划为我校2014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报名条件

  对中医药学科及相关学科有浓厚兴趣,在其领域有独特见解与领悟能力者,高中阶段文化课学习成绩优秀,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报名时请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我校与所在中学和相关部门核查。

  (一) 为中医药学世家、名家子弟(含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注:中医药学世家、名家:要求在中医药领域工作的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考生父母为副高级职称,或具有省、市级专业资格认定的名老中医证书。

  (二) 经国医大师或两院院士(中医药领域)亲笔书信推荐,有较高中医药领悟及培养潜质者(应提供相关显示中医药领悟及培养潜质的证书或证明)。

  (三) 具有中医药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或在传统文化方面有特殊才能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四) 具有中医药学科特长,高中阶段曾完成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基础知识等课程的学习,经所在中学推荐的优秀考生。

  (五) 高中阶段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