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人才选拔的综合评价模式,切实从考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减轻考生负担,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兰州大学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2014年兰州大学继续采用与北京大学等11所综合性大学联考及我校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以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本科生。
一、领导机构
兰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4年本科生招生计划为4600名,自主选拔录取规模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为充分发挥考生特长,并在培养阶段实现“因材施教”,2014年我校按照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数理信息类、生命化学类、地球科学类、医药类、草业科学类7个学科大类(具体包含专业见附件1)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凡符合下列任意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及特长选择相应的学科大类填报。
(一) 高中阶段获得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者;
(二) 高中阶段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者;
(三) 高中阶段参加科学研究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表现突出者(有成果发表或者专家实名推荐);
(四) 在语言、文学方面确有兴趣和专长,且具有发展潜质者(须提供相应专长证明);
(五) 高中阶段单科成绩优异,并经我校认定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者;
(六) 中学阶段有连续五年以上俄、日、德和法语的学习经历并有相关学科特长者;
(七) 对草业科学类专业兴趣浓厚,有志于在相关领域发展,并具备培养潜质者。(草业学科专业简介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