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考信息 > 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 自主招生须公开考生资格

时间:2017-09-22 18:18:47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今后,高校招生结果,包括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高校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等信息都要公开。教育部昨天发文,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做到“十公开”。

  记者了解到,此次教育部要求的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增加并细化了一些内容。例如对于高校招生计划,不仅要公布经教育部统一分送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还要公布可以不做分省安排的特殊类型招生计划、预留计划和使用原则以及调整计划的使用结果。对于录取结果,需公开考生个人录取信息的查询渠道和办法,录取信息包括批次、科类、类型、院校、专业等,以及高校分批次、分科类录取的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等。

  教育部还规定,高招信息公开的原则是“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明确了各类招生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此外,还要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及时回应处理公众质疑和问题,建立健全舆论引导机制、虚假信息澄清机制和非法招生预警机制。

  链接

  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

  1.招生政策公开:教育部制定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据此制定的实施细则或办法。

  2.高校招生资格公开:年度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院校、试点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的高校等具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

  3.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应包括学校基本办学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发放情况、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专业录取原则及实施办法、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学费标准等。具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院校还应公布相应招生类型的报考条件、选拔程序、考核方式与内容及录取规则等。

  4.高校招生计划公开:经教育部统一分送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可以不做分省安排的特殊类型招生计划、预留计划和使用原则以及调整计划的使用结果。

  5.考生资格公开:按照国家或省级政策申请加分照顾考生资格,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煤炭企业对口单招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所参加的特殊类型招生测试项目等。

  6.录取程序公开:各地确定的投档规则、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录取各阶段时间安排,各批次未完成计划和考生志愿征集办法等。

  7.录取结果公开: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录取信息包括批次、科类、类型、院校、专业等;高校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等。

  8.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各地、各高校招生咨询及接受考生申诉的办法和联系方式。

  9.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各地所辖范围内发生的招生重大违规事件及其处理结果。

  10.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新生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和处理情况。

编辑: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