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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14年“腾飞计划”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18:28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为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部署和要求,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相关文件精神,复旦大学进一步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子看到更多的希望。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施复旦大学2014年“腾飞计划”农村专项,旨在传播复旦大学科学、人文精神,选拔符合复旦大学人才培养理念、勤奋好学、独立自强、综合素质优秀的农村户籍学生,对通过选拔的优秀学生给予高考录取优惠政策。

  一、申请对象

  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勤奋刻苦、独立自强的应届高三(2014年参加高考)农村户籍学生经所在中学和校长实名推荐,或经审核通过的自荐生,可报名参加“腾飞计划”选拔。本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

  二、招生计划

  为扩大招收农村学生的比例,给予优惠政策人数不低于300人。具体招生专业详见网上报名系统。

  三、申请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根据各中学近年参加我校各项招生选拔测试的农村户籍学生成绩、录取人数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综合考量,我校确定部分中学给予“腾飞计划”校长实名推荐名额。中学根据本简章要求推荐优秀农村户籍学生,并公示推荐方案及学生名单。各中学不应重复推荐学生参加其他高校的招生选拔。

  (二)被推荐学生,在复旦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腾飞计划”条目,按照要求完成报名申请,并将个人信息表、高中阶段成绩单及其他相关材料寄送至我校。

  (三)对未入选推荐中学中特别优秀的农村户籍考生(除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外),可在复旦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中通过网上自荐形式申请报名资格。

  (四)我校将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学生将获得参加“腾飞计划”选拔资格。

  (五)通过审核的学生将参加由我校组织的综合文化课程测试及面试,根据笔试及面试成绩综合确定入选名单,并获得“腾飞计划”高考录取优惠政策。

  (六)入选考生名单将报送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四、录取政策

  通过测试获得“腾飞计划”高考录取优惠政策的考生,根据其测试成绩分别给予以下三种优惠政策之一:

  (一)优惠政策一:考生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以第一志愿报考复旦大学,其高考成绩至少高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俗称一本线或重点本科线)上20分则予以录取。

  (二)优惠政策二: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以第一志愿报考复旦大学,其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含),且达到复旦大学第一批本科投档线线下40分以内(含),即可录取。投档线按我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本科招生计划数和确定的调档比例所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

  (三)优惠政策三: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以第一志愿报考复旦大学,其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含),且达到复旦大学第一批本科投档线线下20分以内(含),即可录取。投档线按我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本科招生计划数和确定的调档比例所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

  具体要求及政策以考生生与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签订的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