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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内蒙古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11:32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第一条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的有关要求,内蒙古大学2012年继续招收保送生。

  第二条 2012年内蒙古大学接收的保送生,仅接收内蒙古自治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经过教育部保送生资格公示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高中阶段,被评为自治区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五)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第三条 接收保送生的专业

  我校2012年所有本科专业(基地班除外),均可招收保送生。申请保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应结合自己的特长、兴趣,合理选择专业。一般不允许跨类别(例如文科、理科之间或者汉授、蒙授之间)选择专业。鼓励学生(特别是奥赛优秀生)选择自己特长突出的专业。学校有权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和个人特长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并最终决定学生录取专业。

  第四条 选拔保送生的程序

  我校选拔保送生本着“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一)凡符合保送条件(见本实施办法第二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均可按我校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推荐材料(具体要求见第五条)。

  (二)内蒙古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申请、推荐材料。如果发现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学生的笔试、面试资格,三年内不再接收其所在中学推荐的学生。

  (三)内蒙古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对通过审核的学生进行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作为是否最终录取的依据。

  (四)内蒙古大学招生办公室确定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内蒙古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将拟录取名单报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保送生于2012年9月与其他2012级新生同时入学。

  (六)入学时学校将对保送生资格和体检情况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保送资格或者体检不能满足录取专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