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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语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10:18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我校2012年将在全国范围开展自主选拔招生工作,通过“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进入我校学习。

  一、选拔标准和报名条件

  我校自主选拔招生的学生必须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1.经我校认定为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所推荐的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始终名列所在年级前30%,并由所在中学提供具体证明材料者;

  2.具备英语方面特长,如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奖者、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奖者、中央电视台“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获奖者或其他能够提供资料证明具有英语专长者。

  二、招生规模与专业

  2012年自主选拔计划人数为50名,报考专业为: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

  三、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报名,并下载《北京语言大学,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江苏省合格生源还需达到我校等级要求),由我校审查、录取。高考志愿中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所报第一专业志愿非资格认定书认定专业,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考生未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我校,入选学生将不再享受自主选拔招生优惠政策。

  四、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自主选拔资格和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责任编辑:贾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