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招生专业类别(详见附件1):
1)轻工与食品类;
2)化学与化工类;
3)环境与能源类;
4)机械与材料类;
5)生物与医学类;
6)数理基础类;
7)信息与软件类;
8)社会科学类。
2.招生计划: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总人数不超过当年我校本科总招生计划数的5%(315人),各专业计划详见附件1。
3.报名条件:
我校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2)确有佐证材料证明具备学科特长,且学业成绩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者:理科数学及物理成绩在高中三年共五次期末考试(十次成绩)中累计五次及以上达到满分的85%;文科语文及英语成绩在高中三年共五次期末考试(十次成绩)中累计五次及以上达到满分的85%(上海、浙江考生数学、物理、语文、英语中任何两科)。
达不到以上基本报名条件者无法进入材料评审。上海、浙江考生所报考专业需符合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1,最终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