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7年继续面向福建省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实施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计划
1.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为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以内(不超过100人),仅面向福建省招生。
2.招生专业包括:数学类、计算机类、软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金融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类、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法学、工商管理、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
3.以上各专业根据招生规模、参加考核人数及成绩分布确定具体自主招生计划数。法学、工商管理、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文理兼收,其他专业仅招收理工类考生。
二、报名条件
凡对我校某一自主招生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与该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具备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具有多项竞赛获奖或成果的考生将予以优先考虑):
1.竞赛类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由国家级学会颁证,或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联合颁证。对仅由省级学会颁发的各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和各类初赛、预赛获奖证书,我校不予认可);
(2)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全国创新作文大赛获得总决赛(或复赛)二等奖及以上。
2.非竞赛类
在我校某一自主招生专业领域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高中阶段取得我校专家组审核认定的标志性成果,如: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实践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以第一作者发表(出版)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业研究性论文专著等。
三、报名程序
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日- 4月5日登录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
2.我校自主招生按学科进行分组报名,共设置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人文社科六个考核组别,考生在报名时需根据自身学科特长选择一个具体的考核组别,并在考核组别范围内最多填报3个专业志愿(各考核组别所含专业详见附表)。我校将按照考核组别进行材料初审和学科特长考核。
3.邮寄材料:考生须于2017年4月7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往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以寄件日当地邮戳为准),并在封面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