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等学校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学选拔和培养服务贵州省地方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多样化、创新型优秀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2017年继续面向贵州省实行自主招生工作。现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制定本简章,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机构和原则
在学校招生委员会指导下,在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自主招生全过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的原则。
二、计划及专业
1、招生计划80名,该计划单列,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各类别文、理科专业计划。
2、自主招生考生,可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在同科类对应专业中自主选择填报一类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可填报专业如下:
专业类别 包含专业 生源科类
A类 土木工程、城乡规划、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科
B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统计学
C类 金融学、会计学、电子商务 文、理科
D类 汉语言文学、法学、新闻学
三、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
具有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思想品德好、创新能力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贵州省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或文学、电子、演讲、辩论、创新等省级以上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2、公开发表作品、论文或著作者;
3、综合素质优秀且具有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17日—2017年3月31日
2、网上报名流程: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相关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1)根据《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该表格,考生本人签名,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
(2)须围绕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等方面提供以下材料:
①考生学籍所在中学(往届生可到原毕业中学办理)出具的考生个人思想品德方面的鉴定材料(加盖公章);
②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本人高中阶段的成长经历、个性特点、学科特长、取得的成果及今后的发展方向等,不少于800字,请用钢笔书写);
③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
3、上述所有申请材料均须扫描上传报名系统。同时,请将以上材料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一并邮寄至贵州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17年3月31日(以寄出当天的邮戳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及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提供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材料,从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初审合格名单,提交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的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7年4月30日前公布,通过贵州大学、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进行三级公示。(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 6月14日现场报名确认;
2、考生须提供的材料: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考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
3、报名费: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降低、规范我省招生报名考试费的通知》(黔价费【2009】67号)规定,报名收费为200元/生,考生到学校现场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