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工作,2017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自主招生的初审、测试和入选资格认定等工作。
二、招生专业、报名条件和优惠政策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分A、B、C、D四类,自主招生计划数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125人)以内。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发展健康,学业水平优秀,对所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确有相应学科特长和突出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优秀的高中毕业生,可从A、B、C、D四类中选择一个专业进行申请和参加审核测试。
具体专业、计划、优惠分值和优先条件如下:
类别 |
科类 |
专 业 |
优惠 分值 |
自主招生计划 |
优先条件 |
A类 |
文科 |
金融学 |
5分 |
43人 |
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或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或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 2. 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或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或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且获得外语或文史类竞赛(含综合、作文、演讲等,以下同)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
会计学 |
|||||
理科 |
金融学 |
||||
金融工程 |
|||||
会计学 |
|||||
B类 |
文科 |
财政学 |
10分 |
40人 |
|
税收学 |
|||||
理科 |
财务管理 |
||||
保险学 |
|||||
经济统计学 |
|||||
C类 |
理科 |
经济学 |
15分 |
27人 |
|
工商管理 |
|||||
投资学 |
|||||
D类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 (财经文秘) |
20分 |
15人 |
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获得文史类竞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文学作品,或独立正式出版文学作品。 |
英语 (财经英语) |
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且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获得外语类竞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2.获得文史类竞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
||||
日语 (财经日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