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商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共和新路院区: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458号赤峰路院区:上海市杨浦区赤峰路43号 | ||||||||||||||||||||||||||||||||||||||||||||||||||||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2017年专科自主招生总计划60名。其中面向三校生41名,面向高中生15名,面向退伍士兵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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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校后,还须经我校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 ||||||||||||||||||||||||||||||||||||||||||||||||||||
九、录取规则 |
(一)针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的录取规则 1.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7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应届高中生可报考。 2. 每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即可折合成100分,总分700分。 3. 学校加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内容包括文化基础(150分)、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通识基础(60分)。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情况确定划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最低分数线。 4. 录取总分计算公式:录取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5. 专业录取: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处理原则: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文化基础成绩—职业与心智成绩—专业通识基础成绩—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顺序择优录取。 (二)针对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的录取规则 1. 符合本章程第五条中规定报名要求的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报考我校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和校测。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情况确定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校测的单科最低分数线。 2.对达到单科最低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学校对各专业按照公布计划数减去免笔试面试录取人数的差额数的1:1.2的比例划定最低投档分数线(投档分计算公式为:投档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校测成绩)。 3. 对达到最低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校测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总分计算公式: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校测成绩+校内加分(校内加分政策参照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详见本章程第十六条“校内加分”项说明)。 4. 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后续专业志愿时,仍须符合专业对口要求。 5. 非第一院校志愿,仍须符合专业对口要求,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免笔试面试(专项测试)录取办法1.资格条件:考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免笔试(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校测、职业适应性测试)而由面试(专项测试)录取。面试(专项测试)录取比例最高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50%。 (1)入选与报考专业对应的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队,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会计项目个人一、二、三等奖,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会计项目个人一等奖,市级职教集团技能比赛会计项目个人特等、一等奖中任意一项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会计(连锁企业财会审)专业,资格审核面试合格后即可录取。 (2)入选与报考专业对应的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队,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国际商务类项目个人一、二、三等奖,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国际商务项目个人一等奖,市级职教集团技能比赛国际商务项目个人特等、一等奖中任意一项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资格审核面试合格后即可录取。 (3)国际美容美发类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一、二、三等奖,入选与报考专业对应的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队,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美容美发类项目个人一、二、三等奖,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美容美发类项目个人一等奖中任意一项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人物形象设计专业,资格审核面试合格后即可录取。 (4) 羽毛球体育项目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的、获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或近3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的考生(须持上海市体育局证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三校生考生还须符合本章程第五条中专业对口报考要求),资格审核面试和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后即可录取。 (5) 羽毛球体育项目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的,获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或近3年内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考生(须持上海市体育局证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三校生考生还须符合本章程第五条中专业对口报考要求),资格审核面试和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后即可录取。 2. 资格审核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须于2017年2月21日9:00—10:30到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中山西路2271号)办理资格审核手续(交验身份证原件、报考证明、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过时不予受理。 3. 面试(专项测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2017年2月21日13:00参加面试(专项测试)。 4. 报名面试(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按规定在网上第一志愿填报我校。5. 录取面试(专项测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即可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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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8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 ||||||||||||||||||||||||||||||||||||||||||||||||||||
报名考试费 |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商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商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54252879;64870020(总机)转1124分机 |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021-67105467 | ||||||||||||||||||||||||||||||||||||||||||||||||||||
十四、网址 | http:// www.sbs.edu.cn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六、其他须知 |
(一)报名 1. 所有考生(退伍士兵除外)均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和www.shm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3月1—3日(具体时间节点以上海市教委2017年专科自主招生文件公布为准)。 2. 考生可在所有招生学校范围内任选2所作为第一、第二学校志愿。每所院校最多可填4个专业和1个专业愿否调剂选项。 (二)现场确认网上第一志愿报考上海商学院的考生,须于3月17日8:30—15:30,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网上报名流水号、报考证明(应届三校生须提供就读中职校开具的注明就读专业的学校证明、应届高中生须提供高考报名号证明、历届三校生和历届高中生须提供毕业证书)、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等,来我校(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考试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校测时间为3月2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 有关考试说明如下: 1.考试科目:
(四)申请免笔试面试入学的注意事项符合本章程第九条的免笔试面试(专项测试)入学申请资格的考生须按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核、面试(专项测试)、网上报名手续,过时不予受理。 (五)校内加分 按照上海市教委沪教委学〔2015〕31号文件规定,我校对2015年1月1日前获得的与报考专业对口的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项目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加5分,各项加分不累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17日8:30—15:30现场确认时办理证书提交手续(交验证书原件并提供证书复印件1套)。证书提交最后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20日。 (六)成绩复核 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向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具体以成绩公布公告为准。 (七)退伍士兵报名、考试及录取办法3月17日8:30—15:30,退伍士兵凭身份证、民政局证明、退役证书、高中阶段毕业证书、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等,直接到我校(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办理报名手续,不需要网上报名。退伍士兵考试由全市统一组织,录取办法按市教委、市民政局制定的文件规定执行。 (八)上海商学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周边交通:73、87、89、138、224、721、732、754、808、830、909;地铁1号线、4号线上海体育馆站7号出口;地铁3号、4号线、9号线宜山路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