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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6年“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54:53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北京大学2016年“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简章

  依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综合评价人才选拔新模式,北京大学在认真总结长期以来开展自主招生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成熟经验的基础上,2016年继续实施“博雅人才培养计划” (以下简称“博雅计划”),实行综合评价模式招收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博雅计划”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北京大学2016年“博雅计划”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综合素质优秀,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志向远大明确、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发展潜能、有强烈的好奇心;

  3、学业成绩突出、基础学业成绩原则上应位居全年级前1%以内(文理科类分列)。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2016年我校“博雅计划”招生规模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深化招考机制改革综合评价试点的招生规模之内,宁缺毋滥。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院系名称 招生专业名称
元培学院 理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类
物理学院 物理学类
天文学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类
工学院 工科试验班类
信息管理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化学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城市与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地质学类
地球物理学类
心理学系 心理学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中国语言文学系 中国语言文学类
历史学系 历史学类
考古文博学院 考古学类
社会学系 社会学
哲学系 哲学类
国际关系学院 国际政治
经济学院 经济学类
光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类
法学院 法学
政府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类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类
艺术学院 人文科学实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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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薛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