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考信息 > 招生简章

2015年华北电力自主招生报考说明

时间:2017-09-22 18:42:27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自主招生院校
自主招生简章
自主招生联盟
自主招生面试
自主招生笔试
招生动态
自荐

  以下内容是全国高校2015自主招生简章汇总,2015自主招生简章的公布,2015年自主招生即将正式拉开帷幕,新东方在线高考网整理全国高校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汇总,全国自主招生网,自主招生条件,自主招生试题及答案等信息供2015年高考考生参考。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优秀学子报考华北电力大学,现结合学校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将考生报考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 华北电力大学的办学情况如何?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鉴于学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报考时应按华北电力大学(招生代码:10054)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招生代码:10079)分别报考,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分别录取,两地录取结果不能互认。

  2. 网上报名怎么报?

  “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是考生网上报名的唯一平台,考生必须而且只能登录此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3月1日-3月20日。

  3. 报考条件有哪些?

  报考条件详见简章第四条,满足三个条件之一即可报考。学校成立专家组对报名人申请材料(含网上报名材料和书面材料,缺一不可)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并公示。

  4. 如何填报专业?

  考生最多只能填报两个专业志愿。两个专业志愿可以都是A类专业(优惠分值为B0),也可以都是B类专业(优惠分值为B20),也可以是在A类、B类中各选一个。

  5. 关于单位推荐或者专家个人推荐

  除简章第九条第3点所要求的报名材料外,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写实性(非鉴定性)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如有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实名提供的推荐材料须由推荐人亲自签名或推荐单位盖章并直接邮寄给我校。

  热切欢迎全国各地优秀学子报考华北电力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

  2015年3月1日

   

  

 

(责任编辑:周怡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