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考信息 > 招生简章

2015年重庆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时间:2017-09-22 18:39:36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择优给予考试资格(同等情况下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考生适当倾斜):

  1.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其中: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免笔试);全国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 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其中:报考相关专业免笔试)。

  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二等 奖及以上;在高中阶段参加中国科协和教育部主办的科学营活动征文比赛获奖者(其中:报考语言类、新闻类、法学专业,免笔试)。

  3.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科协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主办的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以及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优秀学员称号等(其中经主办单位组织、我校专家组认定为优秀者,报考相关专业免笔试)。

  4. 高中阶段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特长和创新潜质(主要包括在对数物化生及信息类等有浓厚兴趣、单科成绩一贯优秀或有突出表现,或在外语、写作、演讲方面具 有较强的能力),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可经中学(任课教师和校长)或相关领域两名专家实名推荐。理科考生可报考理学类和信息类所含相关专业、辛辛那 提联合学院所含专业、工程类的采矿工程、冶金工程、工程力学、测绘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等专业,文科考生可报考外国语学院、新闻学院、法学院所含专业。


   

  

(责任编辑:薛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