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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是中国矿业大学2015自主招生简章,更多2015自主招生请关注中国矿业大学自主招生网及全国高校2015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也可关注@新东方网高考微博,了解最新高考动态!)
2015自主招生简章的公布,2015年自主招生即将正式拉开帷幕,新东方在线高考网整理全国高校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汇总,全国自主招生网,自主招生条件,自主招生试题及答案等信息供2015年高考考生参考。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校设有研究生院。作为教育部批准开展自主招生的试点高校,我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2015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面向各省(市、自治区)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考生。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6300人,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150人左右,具体招生专业(类)与计划如下:
二、报名条件
在数学、物理、化学或语文方面具有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应届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2.取得数学、物理、化学或语文相关的创新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专利授权等);3.其他具有上述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办法
由考生于2015年3月31日前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报名,填写和打印《报名登记表》,上传相关材料。
具有数学、物理或化学-特长的考生,应根据个人特长、兴趣和意愿按序填报5个理工类专业(类);具有语文特长的考生,应根据个人特长、兴趣和意愿按序填报3个文史类专业(类)。
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自荐书(包括对特长学科的认识、兴趣点、进入高校后努力方向及设想等,1000字左右)、高中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它证明个人学科特长的材料复印件,各项材料须加盖学校或教务部门公章(报名登记表还须经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按顺序装订成册,于2015年4月10日前(以我校签收日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至: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21116)。请在信封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所有寄送材料不退还考生。
考生所在中学或相关社会团体、专家等也可实名提供推荐信或其他能够证明考生特长的材料,须由推荐人(单位)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从报名系统下载)并寄至上述地址。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
按照自主招生报名条件,我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报考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可于2015年4月30日起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我校不再以其它方式公布或通知审核合格者名单。
(二)办理考试手续
审核合格考生于2015年5月1日至5月31日之间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报名考试费60元(依据苏价费〔2007〕423号),并按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核、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交费或确认考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核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考试时间拟定于6月1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地点为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
考核方式为面试,按照不同的学科特长对考生进行分组,由相关学科专家担任评委,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资格认定和入选专业的确定
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分为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
根据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学科特长和兴趣确定拟录取专业。资格认定为优秀的考生,拟录取专业为网上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资格认定为合格的考生,由我校根据其学科特长,在其填报的专业中选择2个并排序,作为拟录取专业。
获得资格认定的考生名单于2015年6月22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录取办法
凡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自主招生的相关规定填报志愿报考我校,录取办法如下:
(一)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优秀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线以上的,我校按照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予以录取;
(二)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以上且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线以上的,我校予以录取。录取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以上的,按照公示的拟录取第一专业予以录取;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的,录取公示的2个专业中的一个。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资助办法
对于全国83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县以下中学、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考生,以自主招生形式被我校录取,学校给予一定的资助、补贴:
(一)奖学金
高考分数超过(含)其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50标准分的,给予全额奖学金(即免除在我校本科就读期间学费);高考分数超过(含)其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20标准分的,给予半额奖学金(即在我校本科就读期间学费减半)。
若学生入学后出现课程考试不及格或发生违纪行为等,则自当学期起取消其奖学金。
(二)交通补贴
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产生的户籍地至我校的往返路费,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凭车票按照我校财务制度予以报销。
七、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按照上述选拨程序和录取办法,规范操作,加强过程管理,学校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校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电话:0516-83590270)。
八、其它说明
(一)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学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其所在省招生考试部门。
(二)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及录取事宜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自主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三)我校不组织与本次文化课考试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也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
(四)招生网站:http://zs.cumt.edu.cn
(五)通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
邮编:221116
单位名称: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6-83591555
本简章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调整的政策执行。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