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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是北京语言大学2015自主招生简章,更多2015自主招生请关注北京语言大学自主招生网及全国高校2015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也可关注@新东方网高考微博,了解最新高考动态!)
2015自主招生简章的公布,2015年自主招生即将正式拉开帷幕,新东方在线高考网整理全国高校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汇总,全国自主招生网,自主招生条件,自主招生试题及答案等信息供2015年高考考生参考。
2015年,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我校将在全国范围开展自主招生工作。自主招生工作本着“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原则,结合我校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进入我校学习。
一、报名标准和条件
凡是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应届高中优秀毕业生均可报名我校自主招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1.参加省级(含)以上外语类竞赛、志愿公益活动或科研活动表现优异者,如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奖者、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奖者、中央电视台“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获奖者,雅思、托福和托业等英语水平考试成绩优异者,或其他能够提供材料证明具有英语专长和创新潜质者。
2.参加省级(含)以上计算机类竞赛、科研发明等活动表现优异者,如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P)、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奖者,或其他能够提供材料证明具有计算机专长和创新潜质者。
二、计划和优惠政策
1.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计划为57人,招生专业为我校今年中国本科招生的全部外语类专业(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俄语、翻译)和信息科学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字媒体技术)。其中外语类专业计划名额48人,信息科学类专业名额9人,两类专业不得兼报。
2.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未按要求填报视为自愿放弃优惠政策。采用非平行志愿的省区,考生须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考生须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我校;单独设立自主选拔录取志愿批的省份,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我校。专业志愿需按照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
3.外语类专业录取时可享受北京语言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按总分750分计算,下同),信息科学类专业录取时可享受北京语言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且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线的录取优惠政策,经所在省级招办(考试院)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三、报名程序
1.请学生本人于2015年3月2日至3月27日期间,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及《北京语言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申请》。
2.2015年3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特快专递邮寄至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3.学生需邮寄的纸质申请材料包括:
(1)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打印的《北京语言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申请》,按要求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申请材料应包含学生个人陈述、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3)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提供的实名推荐材料,应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或由专家个人签字,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四、考核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工作。
1. 由评审专家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公示。
2.审核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核,地点在北京语言大学,时间为2015年6月14日。请学生务必于6月9日至11日期间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确认并打印准考证,其他事宜请关注系统通知。
3.专业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学科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1)报考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参加计算机辅助语言能力综合评测,考察内容为英语和语文知识的综合运用和创新能力。
(2)报考信息科学类专业的学生,参加学科笔试和面试,笔试与面试的比例分别占50%,考察内容为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知识应用和创新能力。笔试内容如下:
4.入选学生的认定以专业考核成绩排名,顺序认定入选学生名单及专业。同等条件下参考学生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等情况。
5.入选学生名单报请我校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经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中学公示,报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备案。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招生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学生本人及推荐单位和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03943
传真:010-82303135
网址:http://zsb.blcu.edu.cn
E-mail:zhaoban@bl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