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对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并及时将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根据《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及相关要求如下:
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必须参加当年普通高考,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其资格自动取消(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高考志愿填报另有规定,则按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体检不受限制,则予以录取。具体专业安排如下: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为我校在当地有招生计划的专业,且属于在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公示的专业大类内。考生应填满所在省规定可填的专业志愿数且不能重复(重复填写的专业志愿只计算前1个,后面重复的专业视为空白),(1)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排名(指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并投档考生之间的排名,下同)在30%(含)以内的考生满足第一专业志愿;(2)排名在30%~60%(含)的考生满足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若第二个专业志愿为空白,则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3)排名在60%之后的考生由学校参考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统一安排专业。
符合申请条件1、条件2和条件3的入选考生,以及中学校长推荐的“直推优秀生”入选考生,按照综合面试情况事先预确定专业大类内的专业,考生需打印综合面试结果通知(含预录取专业确认意见),于3月31日前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快递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在本次综合面试选拔测试中,没有进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名单的考生被确定为我校优秀推荐生。优秀推荐生在理科第一批本科批次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考生在我校投档范围内(即达到我校投档线),加分后参与录取。
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
编辑: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