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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化工大学圆梦计划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29:09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以“宏德博学、化育天工”为校训,肩负着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以及原创性高新技术开发的使命。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文件精神,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北京化工大学设立“圆梦计划”,面向县及县以下中学招收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高中毕业生。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圆梦计划”招生计划控制在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以内,纳入学校预留招生计划中。“圆梦计划”招生专业为:环境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物流管理、制药工程。

  三、报名条件

  面向除北京、天津、上海以外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理工类考生,且考生须满足以下三方面条件:

  1.所在中学为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县及县以下中学;

  2.高中三年学籍均在县或及县以下中学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

  3.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志存高远。

  四、报名方式

  对于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我校接受具备推荐资格的中学统一校荐,每所中学的推荐名额在5人以内,不接受考生个人自荐。

  符合推荐资格的中学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北京化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圆梦计划”申请表和推荐表》,打印并交考生填写,经主管校长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随学籍证明(以学校提供为准)、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高中阶段成绩证明材料,在2014年3月24日之前(以发件日邮戳为准)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信封上请注明“圆梦计划”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