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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要点:校测为面试

时间:2020-06-19 21:18:19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日前,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正式发布,优秀邦整理了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的要点信息,供大家参考。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要点

1、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考生。

2、招生专业

华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专业文理兼招。

3、重要安排

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25日17点,报名地址为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

学校初审:初审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初审结果将于2020年6月底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志愿填报:考生参加高考。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信息。填报要求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学校考核:核方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布。不参加学校面试考核者,学校考核成绩以零分计入总分。

4、录取

学校根据高考投档成绩占85%、学校考核成绩占15%的比例计算综合分【综合分=1000×(85%×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满分+1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满分)】从高到低排序,分专业组依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进行预录取。专业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级差。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依次以高考投档成绩、语文数学外语3门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2门高考总成绩、语文单科高考成绩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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